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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以立法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05-07 16:16

天津作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积极探索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有关深化产教城融合、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专题文件。

2024年1月,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指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推进,促进职业教育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的人才、创新、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双向融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活动。同时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原则与目标,规定了职业教育协调机制在产教融合中的职责等。

《条例》确立了政府引导、多方实施的工作格局。规定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包括“五业联动”(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职教两翼机制(区域产教联合体、产业链产教融合共同体)、协同创新、信息服务平台、产教融合型专业建设等内容。明确学校和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作用,具体包括育训并举、合作办学、学徒培养、实习实训和双向聘任等制度内容。

《条例》优化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服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整合设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设立产教融合发展智库为产教融合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在土地、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全方位设置支持保障措施。

《条例》完善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督促和评价机制。建立工作清单制度,将产教融合工作情况作为市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评价督促制度,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效能进行评价。明确相关部门在评选示范企业、评价职业学校办学质量时,将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条例》实施后,天津市持续推进完善产教融合制度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院校支撑的运行机制。天津市还持续提升“两翼”建设能级,有效链接高校、职业院校和领军企业资源,通过订单班、特色学徒制、现场工程师等形式推动联合培养人才3.2万余人,开展技术创新优化、关键技术攻关近2000项;推动加强产教融合载体建设,坚持校企协同,聚焦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功能定位,推进天津市首批6个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搭建政企校多元协同机制,驱动教育教学、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仇小娟,系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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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者:仇小娟
内容来源:《中国教育报》2025年5月7日04版
内容编辑:ll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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