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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04 10:17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7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件)。根据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制定印发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明确了返还条件、标准、企业划型、资金用途及执行期限5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包括补贴对象、证书范围、补贴标准、享受次数、不能享受的情形、申领渠道及执行期限7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扎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强调加强主动服务,做好保生活待遇发放和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

第四部分强化基金风险防控。就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和冒领骗取、多发错发风险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从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强化宣传引导3方面提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的要求。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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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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