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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为800余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058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5-08-28 19:37

“不用提交任何资料,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到账,公司收到了49.45万元,计划用于缴纳社保费,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8月26日,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主任江端阳说。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乌市2025年度首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已于近日发放到位。本次资金发放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共为800余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058.62万元,为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帮助企业稳岗扩岗。

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乌市2025年度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为确保政策红利高效、便捷直达经营主体,乌市人社部门依托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比对,筛查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企业,采取信息系统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推送信息,无需企业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将资金返还至其对公账户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派遣单位2025年采取“主动申请”的经办模式,需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乌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人社部门将继续做好后续批次符合条件企业的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让更多企业知晓并享受政策,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振企业信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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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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