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5〕79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2019年以来,全省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扎实推动老干部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老干部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级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依法依规成立的涉老组织。
2.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离退休干部,包括各地、各单位接受安置的离休干部和军队离休干部。
3.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老年大学、老干部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等)的集体,以及组织、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涉老工作机构。
4.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老干部工作部门及所属单位(老年大学、老干部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干休所等)的个人,以及组织、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涉老工作机构的个人,包括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全省共表彰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100个、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200名、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50个、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100名。表彰名额主要根据各地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组织数量,以及近年来各地各单位老干部工作成效、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量等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坚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凝聚离退休干部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从实际出发开展“强省有我·银龄行动”,积极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基层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光发热、作出贡献。活动经常、规范有序,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集体活动,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活动吸引力和参与便利性,坚持打造“本色家园+”品牌。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成员之间互相关心帮助、自我服务管理。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领导班子开拓创新、民主团结、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近5年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二)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正确理解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忘革命初心、永葆政治本色,自觉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坚决推动者、良好政治生态的自觉维护者、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促进者。严于律己,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等问题。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三)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敢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导老同志发挥好优势和作用。用心用情、精准服务,提升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丰富内涵、提升品质,较好满足老同志精神文化需求。系统联动、创优提质,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大力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老干部工作。党的建设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满腔热忱为老同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得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肯定和老同志称赞。领导班子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近5年领导班子成员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四)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持续提高政治素养、强化专业能力、锤炼优良作风、注重实干实效,始终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公道、讲担当、讲奉献、讲规矩。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强,真心热爱老干部工作,敬爱致恭尊重老同志,全心全意服务老同志,本职工作成绩突出,是离退休干部的知心人、贴心人、放心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无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履行程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对推荐对象认真审核把关。
(二)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具有政治性、先进性、代表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不包括已离休或退休的干部)、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参加评选,县处级单位和县处级干部分别不超过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总数的20%。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及其所属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分别不超过评选总数的50%,其中市级党委老干部局(不含内设机构)表彰数量不超过6个。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与部门(单位)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作为集体和个人表彰对象,同一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表彰数量不超过1名。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确保评选推荐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坚决防止“带病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和相应推荐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省直老干部工作联络片各牵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于8月31日前报送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按照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各市党委老干部局、省直有关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正式报送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PDF版和WORD版)。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含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7)、征求意见表(见附件8)。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对评选出的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评选出的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授予“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老干部局组织指导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王正林,0531—51771036,13791123460;
张绪龙,0531—51771025,19553108001。
电子邮箱:swlgbjzzzdc@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邮编:250001)
附件:1.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推荐对象汇总表
4.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5.山东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6.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7.山东省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8.征求意见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5〕79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