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0 15:4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民委《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40号)文件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现将第五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传真、信函形式向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1.自治区民宗委人事处
传真:0771-5701963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一里1号507室。
邮政编码:530021
2.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奖励办公室
传真:0771-5856539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2-1号北楼318室
邮政编码:530021
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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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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