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1 12:32
关于发布2025年度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1054号)等文件精神,在前期单位自主申报、人社部门分级组织专家评估、实地考察、集中向社会公示基础上,我厅于2025年9月11日向人社部报备了18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截至目前,6家自主评价企业和院校已通过备案,备案期限三年(2025年10月至2028年10月)。
备案成功的6家评价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社部门及社会监督,加强与受理备案的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部门对接。要严格按照认定流程和标准要求,规范开展等级认定工作,确保评价质量。机构相关信息、认定职业(工种)及评价等级同时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查询。
附件:《2025年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及职业(工种)等级》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1月20日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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