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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创业孵化园区运行情况调查及孵化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16:1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创业孵化园区运行情况调查

及孵化成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5〕18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进一步提升创业孵化质量,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和《关于开展创业孵化园区运行情况调查及孵化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5〕71号)要求,对市人力社保局培育认定的114家创业孵化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开展了运行情况调查及孵化成效评价工作,现将调查和评价结果通知如下。

一、运行情况调查结果

通过实地考察、数据比对等方式对89家园区服务功能、运营资格、经营场地、管理制度、服务对象、服务团队等方面开展运行情况调查,确定76家园区运行正常,13家园区运行异常(详见附件1)。

二、孵化成效评价结果

经资料提交、区县核实、书面复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对2022—2023年认定的25家园区带动就业、政策落实、信息化建设以及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孵化成效开展评价,确定丰都县三合创业孵化基地等7家园区评价结果为优秀;重庆漫谷创业孵化基地等6家园区评价结果为良好;亿联天华创业孵化基地等10家园区评价结果为合格;国际港总部产业园孵化基地等2家园区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详见附件2)。

按照孵化成效评价结果优秀30万元/家、良好20万元/家、合格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孵化成效补助,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三、有关要求

获得补助的园区须严格遵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补助资金用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切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促进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增强园区孵化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

 

附件:1.创业孵化园区运行情况调查结果(89家)

2.创业孵化园区孵化成效评价结果(25家)


#公告;通告;重大事项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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