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题库建设工作,提升题库管理信息化水平,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按照“省市协同、开放兼容、持续发展”要求,建设了广东技能人才评价题库服务项目(网址:https://gdjg-mh-gdostatk.epi.net.cn/ ,以下简称“题库服务”),该项目面向全省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评价机构提供题库管理服务,提升服务效能。经运行测试,该项目已具备在院校评价上线条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在院校评价中使用题库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省备案的院校类评价机构(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等),面向本校学籍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应统一使用题库服务进行抽题组卷、开展评价。
二、工作安排
(一)测试准备
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针对市场上院校选用的主流考试系统,已完成测试对接工作(服务商名单见附件)。
1.院校选用的考试系统在服务商名单内的,可直接对接题库服务开展评价;
2.院校选用的考试系统未在服务商名单内,请院校组织服务商主动联系题库服务技术支持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抽题组卷、考试实施、考后答题数据回传等测试、技术对接工作。
(二)过渡期安排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为过渡期,院校开展评价可继续使用《关于做好2025年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配发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5〕12号)所配发的试题资源。请各院校在过渡期内做好补考收尾工作,鼓励院校优先使用题库服务开展评价。
(三)全面启用
2026年4月1日起题库服务项目全面使用,院校开展评价须使用题库服务进行抽题组卷、考后答题数据回传等;同时停止使用《关于做好2025年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资源配发工作的通知》(粤技服〔2025〕12号)所配发的试题资源。
三、工作要求
(一)考前准备
1.编制计划。院校组织考生报名时,应按规范格式将报名数据导入省实名制系统,生成评价计划号。如评价计划号含多个批次考试安排,则应填写各批次具体开考时间和结束时间,不得仅填写整个评价计划的起止区间时间。
2.提出需求。院校凭评价计划号,在选用的考试系统上生成试题使用申请,自动触发题库服务,进行抽题组卷。
3.时效管理。题库服务收到院校提出的用题申请后配发试题。院校应安排专人专责做好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
理论知识科目:考前1天内,院校通过考试系统下载加密考试数据包,导入考试系统备用。
操作技能科目:考前7天,院校通过考试系统下载考场准备单、考生准备单;考务人员根据考场准备单,做好考前场地、设施设备和原材料的准备,并将考生准备单告知考生,通知考生准备相应的考试原材料。考前5天,院校通过考试系统下载操作技能试题、评分表等数据包,在保密条件下完成试卷印制,做好考前试卷保密工作。
(二)考后回传数据
理论知识考试,以及知识技能型职业的操作技能考核,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的,应按要求回传考生答题数据:考试结束后1天内,考务人员应通过考试系统回传考生答题数据至题库服务,进行归集备份。未按要求回传答题数据的,将影响后续获取试题资源。
四、工作保障
(一)使用题库服务对加强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院校要高度重视题库服务的使用,安排精干力量部署实施,确保题库服务与本校选用的考试系统正常对接运行,规范评价管理。
(二)各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本地院校按进度完成题库服务测试对接等工作,并通过日常监管、专项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院校使用题库服务开展考试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指引(2025年第一版)〉的通知》(粤技服〔2025〕13号)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联考、统考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戴毅、潘飞,联系电话:020-33975620,83342561。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徐先生、温先生,联系电话:020-33975620,15718361441,13326561138。
附件:完成系统测试服务商名单
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
完成系统测试服务商名单
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职教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智汇华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企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Q学友)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