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增设低空技术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1:26
为推进低空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展低空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增设低空技术职称评审专业。现将《北京市低空技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低空技术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编辑:无
本网注明“来源”的资讯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擅自更改为“来源”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有版权相关问题,请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