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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7条举措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发布时间:2026-01-06 10:33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包含六个方面27条具体举措,全方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实施意见》明确,培育建设一批高就业密度、高就业容量、高就业质量的产业(链)、园区,在财政资金、政府性投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实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支持重点企业稳岗扩岗。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统筹好新技术应用和岗位转换,拓展就业新空间,培育新的职业序列,扩大新经济、新业态就业容量。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

  加大技工院校基础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使用超长期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实施技能福建行动和“匠心技能”教育实训提升工程,建设技能人才实名制信息系统,实施终身培训跟踪管理。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鼓励各地依法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等,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主体,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搭建就业创业资源对接平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乡村创业园项目,对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给予奖补。

  全面推进网约式零工平台建设,合理布局零工驿站,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推动从业人员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广覆盖。支持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打造“闽就业”品牌,建设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网络。

  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平台,实行一体化实名制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广数字赋能、实地摸排、精准服务的模式,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强化人工智能辅助就业适配,打造“数智”就业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为政策实施、科学决策、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马丽清)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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