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29号)规定,从2025年3月1日起,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7元/小时。(《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2025〕30号)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用人单位出现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向社会公布?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七条规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以及第八条规定:“地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一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随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