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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试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6-01-15 16:59

自2024年全省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以来,黄冈市主动作为、积极推进,2025年该项工作实现了县市全覆盖、“一县一试点”的阶段性成果。全市共有11个村(社区)为1766名村(居)民落实集体补助缴费30.45万元,并带动个人缴费意愿显著提升,实现个人缴费7767人、金额5378.43万元,缴费总额较2024年大幅增长872%,试点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

树立典型,强化示范引领。浠水县十月社区作为全市首个试点,2025年创新采用“村集体普遍补+村小组个别补”的双轨补助机制:村集体按普惠标准为每位参保居民补助100元;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民小组额外补助100-200元,人均补助金额较此前提升62%,形成了“基本保障+梯度激励”的叠加效应,有效调动了居民参保积极性。

精准切入,实现重点突破。试点工作坚持自愿原则,补助资金来源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各级人社部门联合组织、农业农村等单位,精准选取集体经济“十强村”开展入户宣传和广泛动员,并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民主确定补助对象、标准和资金来源,通过重点村的突破有力带动了试点扩面。

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各县市按照“一村一策”思路,合理确定补助方式和标准。11个试点村(社区)中,7个村实行普惠制补助,标准为100-300元(如红安县南门岗社区补助300元);2个村(社区)采取托底或定向补助,如罗田县大坳冲村对“四类”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再给予100元兜底补助,蕲春县枫林社区对45岁以上参保居民补助400元;另有浠水十月社区、黄州区三台河社区实施“普惠补+特定补”模式,兼顾公平与激励。

试点工作有效带动了参保扩面,推动了多元化缴费资助模式的形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2025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57.23万人,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123.67万人,月人均养老金待遇提高至207元,较2024年增长13.7%;人均缴费水平达到673元,同比增长26%,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黄冈市人社局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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