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26-03-02 00:00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印发《河南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对全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分总则、评价等级与条件、评价程序及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监督管理、附则,适用于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办法》明确,对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单位,根据资质条件、守法情况、经营状况、服务能力、社会责任等对其信用状况做出综合评价,评价等级划分为A+、A、B、C、D五个等级。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照单位自评、审核评价、复核评价、社会公示、结果公布五项程序依次进行。评价结果与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共享,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被评为不同等级的劳务派遣单位的相应激励或监管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自2026年2月14日起施行,将积极推进河南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监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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