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示范引领 助力和谐关系——市仲裁院联合调解案例入选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5-19 10:40
为进一步深化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市仲裁院以市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为依托,与市一中院探索协作化解争议,致力于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以非诉方式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其中一起联动化解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纠纷案件,入选市人社局、市高院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入选案例系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因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矛盾较多、积怨较深,呈现出背景复杂、冲突性强的特点。市仲裁院与法院开展联动解纷,在引导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的同时,邀请法官在仲裁阶段靠前指导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先行对纠纷背景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明晰双方争议焦点,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有效缓解对立情绪,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之后,由指导法官和调解员各自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法律规定和类案裁判向当事人充分释法明理,引导企业认识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当之处,并促使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实现纠纷高效实质化解,既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市仲裁院自2024年起依托市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开展常态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工作,通过对传统纠纷处理模式的不断研究探索,创新性提出了劳动纠纷预防、调解、处置模式,旨在将关键要素进行有机整合,构建矩阵式、生态化预防调解体系。上述案例作为创新模式下的具体实践样本,为化解劳资矛盾、保障劳动者权益作出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市仲裁院将持续围绕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对理论进行深度梳理和创新拓展研究,为后续实践提供案例参考和支撑,推动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发展。
(供稿:市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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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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