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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就业帮扶体系
发布时间:2026-06-03 00:00

近日,江西省出台《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就业帮扶体系。《实施意见》明确六大核心帮扶举措,多措并举织密防返贫就业保障网络。

精准确定帮扶对象。将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防返贫致贫对象列为重点帮扶人群,把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政策延伸县纳入重点帮扶范围,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实行动态摸排、精准识别、分类施策。

完善就业服务阵地。依托5+2就业之家线上线下平台,打造“一站式”就业服务体系,常态化摸排群众就业需求、收集优质岗位信息,同步开展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政策咨询、就业援助等便民服务,将就业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送到群众家门口。

拓宽多元就业渠道。深化劳务协作、做强“赣字号”劳务品牌、落实跨省就业交通补助,稳定外出务工规模;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以工代赈项目,支持返乡创业,扩容就地就近就业空间,拓宽群众增收路径。

强化就业载体带动。推进帮扶车间盘活升级,延续落实各类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吸纳帮扶对象就业的车间给予专项补助;深化“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搭建工匠集聚平台,对带动群众就业创业的优秀乡村工匠予以资金奖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筑牢就业兜底保障。落实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等政策;科学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各类资金落实岗位补贴,并从资金、项目、岗位、人才等方面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兜牢困难群众就业底线。

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开展“志智双扶”,选树就业致富典型,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完善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勤劳增收、携手共富,以高质量就业帮扶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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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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