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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二届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0 11:03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办巴渝工匠重庆市第二届

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专项职业能力在推动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提升岗位技能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巴渝工匠”杯2026年系列职业技能计划安排,决定举办“巴渝工匠”重庆市第二届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时间地点。比赛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11月。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本次大赛共设33个竞赛项目(见附件)。

(三)选手条件和参赛组织。全市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职工、院校教师和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组织方式由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二、组织工作

本次大赛对应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二类竞赛),由市人力社保局主办并组建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在组委会指导下,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负责比赛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组建技术和赛务保障团队,确定设施设备供应和技术支持单位,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三、技术工作

各竞赛项目按照对应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结合行业生产服务实际情况,编写技术文件和题。比赛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不进行理论知识考试。

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推荐裁判长人选,报组委会办公室审查后确定。裁判长负责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组织比赛评判等工作。裁判员推荐(邀请)及裁判组组成方式由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奖励政策

(一)大赛按照竞赛项目组别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参赛人数超过30人的竞赛项目组别,按照不超过参赛选手人数30%的比例设优胜奖统一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各竞赛项目(组别)一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全市各类荣誉、纳入相关人才培育计划。

(三)参赛选手成绩合格的,按规定颁发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各竞赛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精心做好比赛筹备工作,加强比赛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办赛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平、公正、安全、规范。

二)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充分开展赛前技术交流和相关培训,保障选手与裁判的权益,严格落实裁判人员资质认证要求。参赛选手不得兼项参赛,也不得以多重身份参赛。

三)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加强赛事的宣传与组织动员工作,提升赛事影响力。注重竞赛成果转化,推动完善技能评价标准,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

)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人员或参赛队自行承担。办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费用可由选手自行支付或参赛队承担任何单位不得以本次大赛名义开展收费培训。

六、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昊旸、余  

联系电话:8815232388152328

(二)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

见附件。

    附件:“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二届专项职业能力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及承办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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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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