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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杭州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16:04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要部署,大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增值化改革行动,努力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全力培育一支高素养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队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创新创业生态、打造“创新活力之城”作出新贡献,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137号)有关规定,现就举办杭州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进增值化改革 打造服务业高地

二、竞赛项目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

技术支持: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杭州轻工技师学院

本次竞赛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赛事重点工作。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并设技术工作组、赛务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纪律监督组、申诉仲裁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董 悦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杨 焕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宣向东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委 员:张 黎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处长

胡佳毅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冯士心 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主任

(二)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张 黎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处处长

成 员:汪露琳、姜发利、郑晓康

四、竞赛内容

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等级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本次竞赛设置初赛、半决赛、总决赛。初赛采取个人赛形式,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60分(含)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均采取闭卷机考方式。初赛成绩按理论知识30%、操作技能70%计算,初赛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初赛总成绩的前50%(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不超过50名)进入半决赛。

半决赛采取操作技能方式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半决赛成绩按初赛成绩30%、结构化面试70%计算,半决赛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半决赛成绩前6名进入总决赛。

总决赛采取操作技能方式考核,形式为现场演讲。总决赛成绩按半决赛成绩30%、现场演讲70%计算。总决赛成绩相同时,以现场演讲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区级选拔

时间:2024年5月12日前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自行组织选拔推荐。

(二)初赛

时间:2024年5月17日(周五)下午

地点:杭州轻工技师学院

(三)半决赛

时间:2024年5月25日(周六)(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杭州轻工技师学院

(四)总决赛

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

地点:杭州城中香格里拉大酒店(拱墅区长寿路6号)

六、参赛对象及方式

(一)参赛条件

参赛选手须是在杭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业HR,年满16周岁,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杭州行政区域户籍(或居住证)的;

2.在杭州参加社会保险(含单一险)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职工。

已获得杭州市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此次竞赛。

(二)参赛方式

各区、县(市)代表队由属地人力社保部门组织选拔,按企业所属地申报。每队选手人数不超过12人(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与企业HR比例2:1),领队1人。竞赛均不得指定、委托或接受中介机构组织竞赛报名。

(三)报名方式

各代表队选手由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报名。请各地组织推荐的选手于5月1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s://zynl.rlsbt.zj.gov.cn/001/login.jsp)。各代表队所报参赛选手不得更换。

各代表队要严格审核报名信息,如发现选手信息不真实的,将取消参赛资格,各代表队不再替补其他选手。

请各地于5月13日前,将《杭州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初赛参赛名册》(附件1)报市人力社保局。联系人:倪敏,联系电话:85253557。

七、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总决赛成绩排名),设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初赛成绩排名),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50%。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获奖证书。

(二)技术能手认定

本次竞赛前3名选手,符合条件的由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认定为“杭州市技术能手”,若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递补。已有“杭州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认定为杭州市E类人才。一等奖获得者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特殊支持人才项目,入选后,可申请认定为杭州市D类人才。

(三)技能等级证书核发

竞赛以组委会名义、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代章形式为获奖选手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认定为技师(二级);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高级工(三级)。已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认定。

(四)支持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创立区级、市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技能大师工作室。

(五)择优推荐资格

优胜奖及以上获得者,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浙商薪火”、“杭商学堂”等人才培训;择优推荐申报相关荣誉称号,优先推荐入选各类人才计划;竞赛成绩可作为参评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的重要业绩支持。

(六)现金奖励

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分获5000、2000、1000元奖金。

(七)其他说明

获得以上奖项和证书的选手须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含初赛、半决赛、总决赛)均合格。

八、经费列支

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由主办单位统筹承担。各代表队交通、食宿费自理。各代表队须为参赛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竞赛是我市首次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HR进行同台竞技,对于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选手赛前训练和比赛期间综合管理。

(二)积极备赛参赛。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对照参赛条件严格把关,确保选拔质量和选拔工作的公正公平。要认真组织参赛选手进行赛前训练和准备,力争取得较好比赛成绩,全面展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形象和从业人员精神风采。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加强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社会关注度,大力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当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提升大赛影响力。


附件:1.杭州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初赛参赛名册

2.杭州市首届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初赛参赛名册

3.电子照片要求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

#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技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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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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