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2 00:00
京人社执发〔2026〕3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为规范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结合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对《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京人社执发〔2024〕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京人社监发〔2021〕7号)、《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等的规定,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公平合理,努力实现良法善治。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京人社监发〔2024〕2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8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编辑:无
本网注明“来源”的资讯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站转载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如擅自更改为“来源”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有版权相关问题,请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