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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7-23 09:48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实现了由政府评价向社会评价的转变。为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构遴选标准立起来、评价标准立起来、考务规范立起来、监管措施立起来”四个立起来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7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评价命题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60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培训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技服〔2023〕23号)

  三、目标任务

  《通知》对题库开发、运行、管理等关键环节作出系统规范,旨在提升题库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题库运行全过程质量管控和风险防范,提高技能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四、主要内容

  《通知》从题库开发、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过统一题库平台、规范命题流程、动态更新、强化安全保密等具体措施,规范评价机构题库建设管理。

  一是严格开展命题工作。试题资源须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遵循命题技术规程,开发完成后按属地原则报省、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审核备案,方可面向社会开展评价。院校试题资源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按照“统一规划、共建共享、集中管理”的方式统筹建设省级题库。题库更新原则上每三年一次。省级题库覆盖的职业,全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院校统一使用;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原已备案的自建题库,在机构备案有效期内与省级题库统筹使用。企业(含产教评技能生态链评价机构)可结合自身评价需求选用省级题库资源。

  二是加强题库运行管理。根据工作安排,今年4月份省内院校已正式启用题库平台,依托随机抽题组卷功能常态化开展评价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255所院校使用该平台完成抽题组卷,累计服务考生约23.1万人次;同时,平台在人工智能训练师、碳排放管理员、保卫管理员职业的社会评价中试点推广,整体运行平稳。基于以上工作基础,2026年9月1日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全面启用题库平台,加强评价机构题库使用信息化管理。

  三是规范试题资源使用。明确试题配发规则、答题数据回传要求、试题使用反馈与修订机制,推动建立标准化考试流程,保障评价组织实施规范有序。


  政策原文《关于加强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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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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