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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7 16:14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年度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8〕5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要求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2号)(附件1)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5〕73号)(附件2)规定执行,重点考核评估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基础建设、制度建设、经费管理、成果产出等方面情况。

二、请我市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见附件3)按照《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附件4)逐条对照自评打分,并准备佐证材料和2024年度工作室总结,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日前将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杭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职业培训指导科。

联系方式:吴老师、裴老师,8659303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2号杭州市人力社保综合大楼2号楼804室

邮箱:pxzdzx@163.com


附件:

1.浙人社发〔2018〕32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4年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4〕73号)

3.《杭州市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4.《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估标准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

内容作者:
内容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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