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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11-04 11:35
  一、背景依据

  2026年,省内院校毕业生规模再创新高,为加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19号)、《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等文件,制定出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二、目标任务

  压实责任,通过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引导鼓励基层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强化数据赋能,提升招聘对接实效。强化就业服务保障,提升在闽就业吸引力。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确保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总体平稳。

  三、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

  《通知》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服务保障,明确了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责任,围绕支持企业吸纳就业,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打造省级就业服务平台,强化实践锻炼和能力培养,支持毕业生来闽留闽就业,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等八个方面,推出系列举措。特色亮点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扩岗促对接方面,加大县域供需对接力度,明确各县(市、区)每年到高校开展针对性送岗引才、政策宣介等活动不低于3场,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参加不少于1场。重点面向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摸排建立招聘台账,进一步开发岗位需求。加强省外供需对接服务,明确每个地市至少对接3个省份10所省外高校。

  (二)在提升来闽留闽就业吸引力方面,明确省外高校毕业生来闽就业,与省内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强化跨区域求职配套服务保障,支持为异地求职毕业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鼓励征集发布景区门票、交通出行等服务便利。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向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就业公共服务。

  (三)在支持创业创新方面,明确按“晋级补差”“就高不重复”原则,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予以分级资助,避免省市县多级重复资助。支持开发创业见习岗位,让意向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也能在创业实践锻炼中提升创业能力。

  (四)在加强数据赋能方面,夯实人岗智能匹配数据基础。要求国企带头在专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反馈简历筛选结果,公示招聘结果,鼓励通过在线签约等方式汇集招聘结果。强化部门协同,动员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发布招聘需求。要求高校引导学生注册并登记就业状态和需求。

  四、联系方式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0591-8781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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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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