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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高校毕业生有福利!企业可享受这些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6-11-04 19:28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一定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

政策内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

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执行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对小微企业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四、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企业

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内容作者:无
内容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容编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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