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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师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10 居民服务人员 > 4-10-03 美容美发和浴池服务人员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美发师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4-10-03-02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1.根据顾客发质,选用洗发产品和方式,为顾客洗发;2.根据顾客头型,设计发型,并使用理发工具为顾客剪发;3.根据顾客外形及要求,使用染发剂、烫发剂等,为顾客染发或烫发;4.根据顾客脸型,运用束发工具和盘发技巧,为顾客束发造型;5.运用按摩手法、指法,为顾客进行按摩;6.使用刮刀等净面工具,为顾客净面;7.根据顾客发质,选择护发、固发产品,为顾客护发或固发;8.根据顾客头皮状态,使用护理仪器和产品,为顾客进行头皮护理。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