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启用JavaScript

芳香保健师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10 居民服务人员 > 4-10-04 保健服务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芳香保健师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29-03-08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三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使用天然芳香植物精油和其他芳香植物材料 , 运用香薰 、水疗、 按摩和精油调理等方法 , 进行顾客身心保健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较强的观察 、理解 、判断能力 , 嗅 觉灵敏 , 手指 、手臂灵活 , 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 试以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 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 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 平 ;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 通常采取审阅 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 皆达 60 分 (含) 以上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20, 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 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 低于 1 ∶ 5,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3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15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进行 , 操作技能考核在具 备相应条件的标准实操教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