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修理工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摩托车修理工
职业编码
4-12-01-02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使用工 、夹 、量具和仪器仪表 、检修设备 , 修理摩托车电气及 机械故障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 、分析 、判断 、表达能力 , 空间感 、形体感知、 视觉 、听觉正常 , 手指 、手臂灵活 , 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维护作业 | -- | -- | -- |
| 摩托车修理 | 1.1整车大修 |
1. 1. 1 能编制摩托车整车
大修工艺规程
1. 1. 2 能运用理论分析大
修质量对摩托车性能的影响 |
1. 1. 1 摩托车整车大修工
艺规程编制知识
1. 1. 2 工程力学基础理论
1. 1. 3 机械构造基础知识 |
1.2电控系统大修 |
能解决大修过程中电控系
统的技术难题 |
摩托车电控系统大修工艺规程 | |
| 摩托车检测 | 2.1发动机检测 |
2. 1. 1 能做好发动机检测
前准备工作
2. 1. 2 能按工艺要求进行
试验台架与发动机的连接
2. 1. 3 能根据试验要求对
发动机进行试运转
2. 1. 4 能正确测试发动机
外特性并记录所需数据
2. 1. 5 能应用速度特性曲
线图进行故障判断分析
2. 1. 6 能进行排气污染物
检测 |
2. 1. 1 试验台架与发动机
的连接方法
2. 1. 2 发动机试运转的相
关要求
2. 1. 3 发动机外特性测试
方法
2. 1. 4 速度特性曲线图的
绘制方法
2. 1. 5 废气分析仪的使用
方法 |
2.2性能评价 |
2. 2. 1 能评价摩托车的经
济性能
2. 2. 2 能评价摩托车的动
力性能
2. 2. 3 能评价摩托车的稳
定性能
2. 2. 4 能评价摩托车的舒
适性能
2. 2. 5 能评价摩托车的其
他性能 |
摩托车综合性能评价的
步骤与方法 | |
| 故障诊断与排除 | 3.1诊断与排除发动机故障 |
3. 1. 1 能诊断与排除发动
机油耗超标故障
3. 1. 2 能诊断与排除发动
机异常磨损故障
3. 1. 3 能诊断与排除发动
机偶发性故障 |
3. 1. 1 摩托车电控燃油喷
射基础知识
3. 1. 2 摩托车发动机性能
标准
3. 1. 3 摩托车发动机性能
测试项目 |
3.2诊断与排除综合性故障 |
3. 2. 1 能根据摩托车装配
图诊断与排除故障
3. 2. 2 能诊断与排除摩托
车复杂性机械故障
3. 2. 3 能诊断与排除各种
典型车型的电气线路疑难故
障 |
3. 2. 1 模拟电路与数字电
路基础知识
3. 2. 2 各种典型车型的电
气线路原理 | |
3.3组织协调维修作业 |
3. 3. 1 能制订复杂故障维
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 3. 2 能组织指导作业人
员解决维修过程中出现的疑
难技术问题
3. 3. 3 能解决维修过程中
不同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问
题 |
3. 3. 1 维修方案编写
3. 3. 2 维修指导方法
3. 3. 3 部门组织与协调 | |
| 技术管理与指导培训 | 4.1技术管理 |
4. 1. 1 能制订维修方案并
组织实施
4. 1. 2 能撰写摩托车故障
分析报告和技术论文
4. 1. 3 能对摩托车维修质
量进行技术评定 |
4. 1. 1 摩托车故障分析报
告和技术论文的写作要求
及注意事项
4. 1. 2 摩托车维修质量技
术评定方法 |
4.2指导培训 |
4. 2. 1 能指导技术人员进
行维修作业 , 排除复杂故障
4. 2. 2 能对技术人员进行
技能培训
4. 2. 3 能对技术人员进行
技能考核
4. 2. 4 能进行摩托车新技
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结
构的专题讲座 |
4. 2. 1 技 术 人 员 系 统 培
训 、考核方案编制方法
4. 2. 2 摩托车新技术 、新
工艺 、新材料 、新结构 | |
| 质量管理与技术革新 | 5.1质量管理 |
5. 1. 1 能制定并执行摩托
车维修标准
5. 1. 2 能制定并执行摩托
车维修考核标准 |
5. 1. 1 摩托车维修标准
5. 1. 2 摩托车维修考核标
准 |
5.2技术更新 |
5. 2. 1 能对设备 、工艺提
出改进意见
5. 2. 2 能推广摩托车新技
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结
构 , 通过试验改进维修作业
流程
5. 2. 3 能推广使用摩托车
新技术 、新工艺 、新材料、
新结构 |
5. 2. 1 文献搜索方法
5. 2. 2 摩托车新技术 、新
工艺 、新 材 料 、新 结 构 推
广方法 | |
5.3技术引用 |
能借助辞典等工具书阅读
有关摩托车维修的外文资料 |
5. 3. 1 专业外语
5. 3. 2 国内外技术改造成
功案例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5 | 20 | 15 | 10 | 1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维护作业 | 35 | 0 | 0 | 0 | 0 |
| 摩托车修理 | 20 | 40 | 35 | 25 | 20 | |
| 摩托车检测 | 15 | 20 | 20 | 25 | 20 | |
| 故障诊断与排除 | 0 | 15 | 20 | 25 | 30 | |
| 技术管理与指导培训 | 0 | 0 | 5 | 5 | 10 | |
| 质量管理与技术革新 | 0 | 0 | 0 | 5 | 5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维护作业 | 65 | 0 | 0 | 0 | 0 |
| 摩托车修理 | 25 | 65 | 55 | 40 | 20 | |
| 摩托车检测 | 10 | 20 | 20 | 20 | 25 | |
| 故障诊断与排除 | 0 | 15 | 20 | 30 | 35 | |
| 技术管理与指导培训 | 0 | 0 | 5 | 5 | 10 | |
| 质量管理与技术革新 | 0 | 0 | 0 | 5 | 1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