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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调律师

4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 4-12 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 > 4-12-05 乐器维修人员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钢琴调律师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4-12-05-02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1.使用专用工具和音准仪,运用听觉,根据国际音高标准,以十二平均律为依据,调整琴弦的张力;2.制定钢琴标准音高、基准音组音高,调同度八度,检验全音域;3.使用专用材料、调整工具及设备,调整、维修和更换钢琴键盘系统、击弦机系统、共鸣盘系统、踏板系统等;4.使用专用工具和材料,调整钢琴的音质;5.进行钢琴的检验调试和维修保养。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暂无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暂无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