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照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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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健康照护师
职业编码
4-14-01-03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三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无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健康照护师: 运用基本医学护理知识与技能, 从事家庭、 医院、社区及长期护理服务机构等场所照护对象的健康照护及生活照料服务的人员。 长期照护师: 运用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知识、 技能, 在家庭、社区、 养老机构、 医疗机构等场所, 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员等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 功能维护、心理照护等服务的从业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身心健康, 具有观察、 学习、 理解、 分析、 判断和计算能力,具有语言表达能力、 沟通能力、 协调能力、 应变能力; 视觉、 听觉、嗅觉、 色觉正常, 四肢灵活、 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