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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工

5 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 > 5-02 林业生产人员 > 5-02-04 木材采运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林木采伐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5-02-04-0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三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操作油锯等采伐工具,对林木进行伐木、打枝及造 材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高温、低温,接触噪音,振动。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反应能力和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四肢灵 活,动作协调;视力、听力正常,具有从事一定劳动强 度工作的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 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 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 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 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 间:初级不少于60min, 中级不少于40min, 高级不少 于30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职 业技能鉴定基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进行。场地条件及 工具、量具、仪表等应满足实际操作需要,可酌情配设 辅助操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