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理人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农业经理人
职业编码
5-05-01-02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四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 ,从事农业生产组 织 、设备作业 、技术支持 、产品加工与销售等管理服务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语言表达和人际交往能力强 ,具有一定的学习 、计划 、分析、 判断 、决策 、协调 、统筹 、应变 、控制及创新等管理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 ,可申报一级农业经理人: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含) 以上。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计划制定 | 11战略制订 |
1 1 1 能进行涉农经济组
织战略环境分析
1 1 2 能制订涉农经济组
织战略规划 |
1 1 1 战略的概念和特征
1 1 2 战 略 环 境 分 析 的
内容
1 1 3 战略制订的体系包
括的内容
1 1 4 战 略 决 策 的 基 本
内容 |
12重点战略规划 |
1 2 1 能制订涉农经济组
织投资 、融资战略
1 2 2 能制订涉农经济组
织市场发展战略
1 2 3 能制订涉农经济组
织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1 2 4 能制订涉农经济组
织知识管理战略 |
1 2 1 营销战略组合的构
成基础
1 2 2 人力资源管理和人
力资本运营的理论与方法
1 2 3 投 资 分 析 与 风 险
控制
1 2 4 资 本 运 作 方 式 与
特征
1 2 5 知 识 管 理 的 内 容、
方法 、手段的基本知识 | |
| 组织管理 | 21组织结构设计 |
2 1 1 能根据组织战略目
标分析组织结构的需求
2 1 2 能 设 计 组 织 结 构
方案 |
2 1 1 组织的功能和特征
2 1 2 组织结构设计原则
和内容 |
22制度评估 |
2 2 1 能按战略目标和组
织结构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 2 2 能按照战略目标和
组织 机 构 建 立 相 应 的 运 行
机制 |
2 2 1 组织变革知识
2 2 2 职权与职责平衡知
识 | |
23运营组织 |
2 3 1 能管理涉农经济组
织资产 ,合理进行投资融资
2 3 2 能进行涉农经济组
织信用风险管理
2 3 3 能进行信用融资和
开展信用交易 |
2 3 1 资本结构 、成本和
股利分配知识
2 3 2 信用担保与信用融
资知识 | |
| 目标控制 | 31执行控制 |
3 1 1 能设定战略实施结
果的评价标准
3 1 2 能进行战略绩效监
控和纠偏评估
3 1 3 能采取纠偏措施和
实施权变计划 |
3 1 1 战略评估绩效标准
3 1 2 绩 效 评 估 的 基 本
内容
3 1 3 战 略 调 整 的 基 本
知识 |
32质量控制 |
3 2 1 能审定 ISO 相关标
准认证申请并依据 ISO 相关
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管理
3 2 2 能审定 GAP 认证申
请并按 GAP 认证的要求规范
农业操作 |
3 2 1 农 业 国 际 标 准 化
知识
3 2 2 ISO 有关农产品质
量安全的相关标准
3 2 3 GAP( 良好农业操
作规范) 知识 | |
33市场控制 |
3 3 1 能审定市场营销计
划并监控实施
3 3 2 能审定营销战略组
合的基本结构并监控实施 |
3 3 1 营销战略组合知识
3 3 2 市场营销创新知识 | |
| 内外协调 | -- | -- | -- |
| 培训指导 | 51培训 |
5 1 1 能编制培训计划
5 1 2 能培训技师及以下
技能人员 |
5 1 1 培训计划编制相关
知识
5 1 2 培训方法及技巧 |
52指导 |
5 2 1 指导技师及以下技
能人员分析他们所在涉农经
济组织的发展现状
5 2 2 能指导技师及以下
技能人员根据涉农经济组织
的发展现状分析报告制定优
化方案 |
5 2 1 涉农经济组织发展
现状分析的相关知识
5 2 2 涉农经济组织优化
发展的相关知识 | |
| 领导艺术 | 41组织结构建设 |
4 1 1 能够设计出合适的
组织结构 ,提升组织绩效
4 1 2 能完善外部供应链
管理 ,优化作业流程
4 1 3 能科学有效的运用
领导 艺 术 , 调 动 各 部 门 积
极性 |
4 1 1 组织结构相关知识
4 1 2 供应链相关知识
4 1 3 领导理论
4 1 4 激励理论 |
42组织文化建设 |
4 2 1 能提炼与建设涉农
经济组织的组织文化
4 2 2 能选择涉农经济组
织需要的文化模式 |
4 2 1 组织文化相关知识
4 2 2 当代涉农经济组织
文化建设的相关知识
4 2 3 组织行为学知识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5 | - | 5 | 5 |
| 基础知识 | - | 35 | - | 20 | 1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计划制定 | - | 16 | - | 16 | 16 |
| 组织管理 | - | 14 | - | 14 | 16 | |
| 目标控制 | - | 21 | - | 26 | 20 | |
| 内外协调 | - | 9 | - | 9 | 0 | |
| 培训指导 | - | 0 | - | 10 | 10 | |
| 领导艺术 | - | 0 | - | 0 | 18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0 | - | 0 | 0 |
| 基础知识 | - | 0 | - | 0 | 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计划制定 | - | 25 | - | 25 | 25 |
| 组织管理 | - | 30 | - | 25 | 20 | |
| 目标控制 | - | 30 | - | 25 | 25 | |
| 内外协调 | - | 15 | - | 15 | 0 | |
| 培训指导 | - | 0 | - | 10 | 10 | |
| 领导艺术 | - | 0 | - | 0 | 2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