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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醋制作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02 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 > 6-02-05 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食醋制作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12-05-04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采用酿造技术 , 以粮食 、果实 、酒类等为主要原料 ,进行食醋制作的人员 。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 常温 。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 色觉 、味觉 、 嗅觉 、触觉等灵敏 。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 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等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

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20 ,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 ;

技能 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5 ,且不少于 3 名考评员 ;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 5 名 。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 20 min ;

综合评审时间不 少于 20 min 。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的食醋制作设备和工具的实作 场所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