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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制版师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05 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 > 6-05-01 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服装制版师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05-01-0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使用测量 、裁剪 、人台等专用工具或计算机专用软件, 制作服 装版型或编写成型编织服装编织程序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判断 、分析 、模仿 、学习和计算能力; 具有较强的 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无色盲 、色弱。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闭卷笔试等方式为主,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 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方 式进行,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 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 60 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5,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90 min; 技能考核时间: 四级/ 中级工不少于 120 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50 min, 二级/技师 、一级/高级技 师不少于 18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考核在具有计算机和相应 软件 、必要的测量工具 、制图工具 、裁剪工具和设备 、缝制设备或 针织织造设备及附件 、制图设施 、织物分析设备的场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