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制版师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服装制版师
职业编码
6-05-01-0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使用测量 、裁剪 、人台等专用工具或计算机专用软件, 制作服 装版型或编写成型编织服装编织程序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判断 、分析 、模仿 、学习和计算能力; 具有较强的 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无色盲 、色弱。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裁剪服装制版
- 成型服装制版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产品款式分析 | 1.1款式分析 |
1. 1. 1 能 用 文 字 描 述 裙
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
款式图的款式造型特点
1. 1. 2 能 用 文 字 描 述 裙
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
给定成品的款式造型特点 |
1. 1.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款式图的基本
知识
1. 1. 2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造型的基本知
识 |
1.2材料分析 |
1. 2. 1 能通过识读工艺文
件或分析样衣, 确定裙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所用
面辅料的品类
1. 2. 2 能通过识读工艺文
件, 识别面辅料正反面和布
纹方向, 确认缩率
1. 2. 3 能用文字表达面辅
料的材料特点和性能 |
1. 2.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常用面辅料基
本知识
1. 2. 2 纺 织 纤 维 的 基 本
性能
1. 2. 3 服 装 工 艺 文 件 的
基本知识 | |
1.3结构分析 |
1. 3. 1 能通过识读工艺文
件或测量样衣, 确定裙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的结
构特点
1. 3. 2 能通过识读工艺文
件或测量样衣, 确定裙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的规
格尺寸
1. 3. 3 能 制 定 裙 子 、 裤
子 、T 恤衫 、衬衫等的细节
部位规格尺寸 |
1. 3.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服装结构与规
格尺寸的基本知识
1. 3. 2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服装尺寸测量
的基本知识 | |
1.4工艺分析 |
1. 4. 1 能 用 文 字 描 述 裙
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
的缝型 、线迹并简要说明工
艺要点
1. 4. 2 能 用 文 字 表 达 裙
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
缝制加工的特殊工艺 |
1. 4.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缝制加工工艺
的基本知识
1. 4. 2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缝制加工的特
殊工艺 | |
| 样板绘制和程序编制 | 2.1结构图绘制 |
2. 1. 1 能 识 别 和 标 注 裙
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
样板 的 制 图 部 位 、线 条 名
称 、制图符号等
2. 1. 2 能通过识读款式图
和规格尺寸参数, 使用专用
工具绘制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的结构图 |
2. 1.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结构图的基本
知识
2. 1. 2 服 装 制 图 专 业 术
语的基本知识 |
2.2基础样板制作 |
2. 2. 1 能 使 用 专 用 工 具,
在结 构 制 图 基 础 上 确 定 放
缝, 绘制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的裁剪样板 、工
艺样板等基础样板
2. 2. 2 能 使 用 专 用 工 具,
制作 裙 子 、裤 子 、T 恤 衫、
衬衫等的基础样板, 并标注
文字 、符号 、标记等 |
2. 2.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的样板制作基
本知识
2. 2. 2 样 板 放 缝 的 基 本
知识 | |
2.3样板核验 |
2. 3. 1 能 核 验 裙 子 、 裤
子 、T 恤衫 、衬衫等的基础
样板, 识别线条轮廓中的错
误并修正
2. 3. 2 能 核 验 裙 子 、 裤
子 、T 恤衫 、衬衫等的基础
样板的数量 、规格尺寸, 识
别错误并修正
2. 3. 3 能 通 过 制 作 裙 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的假
缝坯样验证基础样板并修正 |
2. 3.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的样板核验基
本知识
2. 3. 2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的假缝工艺的
基本知识 | |
| 系列样板制作 | 3.1档差设置 |
3. 1. 1 能根据国家服装号
型标准设置裙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系列样板的档
差
3. 1. 2 能根据给定工艺文
件要求设置裙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等系列样板的档
差 |
3. 1. 1 服 装 号 型 系 列 的
基本知识
3. 1. 2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系列样板档差
计算的基本知识 |
3.2放码推版 |
3. 2. 1 能按档差要求, 对
裙子 、裤子 、T 恤衫 、衬衫
等基础样板进行放缩, 制作
出系列样板
3. 2. 2 能 在 裙 子 、裤 子、
T 恤衫 、衬衫等系列样板上
标注文字 、符号 、标记 |
3. 2. 1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系列样板的组
成
3. 2. 2 裙子 、裤子 、T 恤
衫 、衬衫等的放码推版基
本知识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 | -- |
- 裁剪服装制版
- 成型服装制版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 | 25 | 20 | 5 | 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产品款式分析 | - | 25 | 30 | 30 | 20 |
| 样板绘制和程序编制 | - | 30 | 30 | 25 | 20 | |
| 系列样板制作 | - | 15 | 15 | 20 | 25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0 | 0 | 15 | 25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产品款式分析 | - | 40 | 40 | 25 | 15 |
| 样板绘制和程序编制 | - | 40 | 45 | 40 | 35 | |
| 系列样板制作 | - | 20 | 15 | 15 | 15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0 | 0 | 20 | 35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