刨花板工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刨花板工
职业编码
6-15-02-03。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操作刨花板制造机具,将木质或非木质植物原料加 工成刨花板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四肢灵活,动 作协调;听、嗅觉较灵敏,视力良好。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 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 模拟操作或闭卷笔试等方式进行。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 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 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 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综合评审委员 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30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0min。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2.2.1 基础理论知识
(1)刨花板生产的基本知识。
(2)刨花板生产的工艺原理。
(3)刨花板生产的工艺流程。
(4)刨花板生产所需设备。
(5)刨花板生产设备的规范名称。
(6)计算机基本应用知识。
2.2.2 计量基础知识
(1)计量与计量单位。
(2)计量国际单位制。
2.2.3 机械基础知识与电工知识
(1)机械识图与制图基本知识。
(2)机械传动基本知识。
(3)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2.2.4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管理与文明生产知识。
(2)安全法规、规范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2.2.5 消防知识
(1)刨花板生产易着火地点。
(2)灭火的基本方法。
(3)常用灭火器械的规格、性能及使用方法,自动灭 火系统的维护。
2.2.6 记录表的填写
(1)工艺运行记录。
(2)设备运行及维护记录。
(3)交接班记录。
2.2.7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刨花制备 | 1.1木材刨片 |
1 .1 .1能根据刨片交接班
记录分析判断刨片生产运
行情况和预测设备隐患
1 .1 .2能进行刨片设备的
调试
1 .1 .3能进行新产品、新
工艺的刨片试验工作, 制
订实施不同刨花形态的生
产工艺方案
1 .1 .4能根据产品质量问
题提出刨片形态解决方案 |
1 .1 .1刨片设备调
试知识
1 .1 .2刨花形态对
刨花板性能指标
的影响 |
1.2刨花干燥 |
1 .2 .1能根据干燥交接班
记录 , 分析判断干燥生产
运行情况和预测设备隐患
1 .2 .2能进行干燥系统设
备的调试
1 .2 .3能进行新产品 、新
工艺的干燥试验工作 , 制
订实施干燥工艺方案
1 .2 .4能根据影响产品质
量的刨花干燥问题提出解
决方案 |
1 .2 .1干燥工艺理
论
1 .2 .2干燥系统设
备调试知识
1 .2 .3干燥系统工
作原理及结构特
点 | |
| 刨花板调施胶 | 2.1调胶 |
2 .1 .1能进行新产品 、新
工艺的调胶试验工作 , 制
订实施原胶 、 防水剂 、 固
化剂 、工艺水等原辅材料
的配比方案
2 .1 .2能根据产品质量问
题提出调胶工艺改进方案 |
2 .1 .1调胶系统的
工艺计算
2 .1 .2胶黏剂固化
机理
2 .1 .3胶黏剂胶接
机理 |
2.2施胶 |
2 .2 .1能进行新产品 、新
工艺的施胶试验工作 , 制
订实施施胶方案
2 .2 .2能根据产品质量问
题提出施胶工艺改进方案
2 .2 .3能根据产品质量问
题提出施胶设备改进方案 |
2 .2 .1胶黏剂及助
剂等与产品质量
的关系
2 .2 .2胶黏剂及助
剂配方知识
2 .2 .3胶黏剂国家
标准和技术规范
2 .2 .4拌胶方法的
优化 | |
| 刨花板成型热压 | 3.1铺装 |
3 .1 .1能根据铺装交接班
记录 , 分析判断铺装生产
运行情况和预测设备隐患
3 .1 .2能进行铺装机的调
试
3 . 1 .3能根据不同规格、
结构和密度的板材 , 调控
刨花加料量及网带速度等
3 .1 .4能进行新产品 、新
工艺的铺装试验工作 , 制
订实施铺装工艺方案
3 .1 .5能根据铺装出现的
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
3 .1 .1铺装理论知
识
3 .1 .2铺装机调试
知识
3 .1 .3铺装机工作
原理及结构特点 |
3.2预压 |
3 .2 .1能根据预压工序交
接班记录 , 分析判断预压
机生产运行情况和预测设
备隐患
3 .2 .2能进行预压机的调
试
3 .2 .3能根据预压出现的
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
3 .2 .1预压机调试
知识
3 .2 .2预压机工作
原理及结构特点 | |
3.3热压 |
3 .3 .1能根据热压工序交
接班记录 ,分析判断热压
生产运行情况和预测设备
隐患
3 .3 .2能进行热压机的调
试
3 .3 .3能进行新产品、新
工艺的热压试验工作 ,制
订实施热压工艺方案
3 .3 .4能根据热压出现的
质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
3 .3 .1热压工艺理
论
3 .3 .2热压机调试
知识
3 . 3 . 3单层 、多
层 、连续辊压和
平压型热压机工
作原理和结构特
点 | |
| 培训与管理 | 4.1培训 |
4 .1 .1能对技师进行业务
培训
4 .1 .2能制订培训班的教
学计划 、大纲 , 编写培训
讲义 |
4 .1 .1技师的培训
计划 、 大纲的编
写方法 |
4.2管理 |
4 .2 .1能总结和推广质量
管理及技术管理的先进经
验
4 .2 .2能编制设备出现的
重大 、复杂事故的处理预
案 |
4 .2 .1行业内相关
标准和技术规范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0 | - | - | 0 | - |
| 基础知识 | 0 | - | - | 0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刨花制备 | 0 | - | - | 0 | - |
| 刨花板调施胶 | 0 | - | - | 0 | - | |
| 刨花板成型热压 | 0 | - | - | 0 | - | |
| 培训与管理 | 0 | - | - | 0 | -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0 | - | - | 0 | - |
| 基础知识 | 0 | - | - | 0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刨花制备 | 0 | - | - | 0 | - |
| 刨花板调施胶 | 0 | - | - | 0 | - | |
| 刨花板成型热压 | 0 | - | - | 0 | - | |
| 培训与管理 | 0 | - | - | 0 | -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