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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制造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06 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 > 6-06-03 木制品制造人员
  • 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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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木地板制造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06-03-03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四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操作机具 , 将木质基材加工成木地板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 常温 、高温 (热压岗位) , 噪声。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正常智力水平 ; 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 ; 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 ; 视力 、色觉正常 ; 手指 、手臂灵活 , 动作 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 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 , 主 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 技师 ,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采用百分制 , 成绩皆达 60 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5,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 综合评审委员为 5 人 (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技能考核时间 : 五级/初级工 不少于 60 min, 四级/中级工不少于 90 min,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20 min, 二级/技师不少于 12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15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考核场所必须具有木地板 制造机械设备 (如干燥设备 、加工设备 、涂装设备 、包装设备) , 工 具 , 检测 、计量器具及设备附件 , 通风条件良好 , 光线充足 , 安全 设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