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前处理和制作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印前处理和制作员
职业编码
6-08-01-0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或同等学历)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操作图文处理 、制版设备, 处理图文, 进行排版 、合版的印前 生产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采光和通风良好。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 具有一定的空间感 、形体知觉; 无色盲 、色弱; 手指 、手臂灵活, 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平版制版员
- 柔性版制版员
- 凹版制版员
- 网版制版员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图像文字输入 | 1.1原稿准备 |
1. 1. 1 能对用户提供的原
稿进行核对 、分类和清洁
1. 1. 2 能识别连续调 、 网
目调和数字原稿 |
1. 1. 1 原稿和原始资料的
分类
1. 1. 2 原稿清洁处理的基
本要求
1. 1. 3 连续调 、 网 目调、
数字原稿的概念 |
1.2图像扫描 |
1. 2. 1 能使用扫描设备及
软件获取原稿的数字图像
1. 2. 2 能使用数字照相机
获取数字图像
1. 2. 3 能清洁扫描设备和
数字照相机 |
1. 2. 1 扫描设备的基本工
作原理与操作方法
1. 2. 2 扫描分辨率及扫描
模式的含义
1. 2. 3 扫描软件的使用方
法
1. 2. 4 数字照相机的使用
方法 | |
1.3文字录入 |
1. 3. 1 能按工艺单要求完
成文字录入操作
1. 3. 2 能在 30 min 内录入
2 000 个汉字和字符, 差错
率低于 3‰
1. 3. 3 能对接收的文字稿
件进 行 校 对, 差 错 率 低 于
1‰ |
1. 3. 1 计算机使用基本知
识及排版软件的基本操作
方法
1. 3. 2 文字输入的方法
1. 3. 3 校对符号的识别和
使用 | |
| 图像文字处理及排版 | 2.1图像处理 |
2. 1. 1 能选择图像文件格
式并存储图像文件
2. 1. 2 能将图像传输到处
理设备
2. 1. 3 能使用图像处理软
件对图像进行变换 、裁剪处
理
2. 1. 4 能使用图像处理软
件改变图像分辨率及尺寸
2. 1. 5 能创建选择区域和
路径提取图像 |
2. 1. 1 常用图像文件格式
的基本概念
2. 1. 2 图像传输和存储的
作用及要求
2. 1. 3 图像变换 、裁剪的
基本方法
2. 1. 4 图像分辨率与图像
尺寸的关系
2. 1. 5 选择区域和路径的
作用 |
2.2图形制作 |
2. 2. 1 能使用图形软件绘
制图形
2. 2. 2 能用颜色和图案对
图形进行填充 |
2. 2. 1 图形与图像的区别
2. 2. 2 图形绘制和填充的
基本方法 | |
2.3图文排版 |
2. 3. 1 能输出分层文件
2. 3. 2 能使用排版软件进
行书报刊排版
2. 3. 3 能进行文字属性设
置
2. 3. 4 能对文件进行格式
转换 |
2. 3. 1 排版软件的种类、
特点和应用
2. 3. 2 常用书报刊开本尺
寸和版面规格基本要求 | |
| 样张制作 | 3.1数字打样准备 |
3. 1. 1 能清洁打印喷嘴
3. 1. 2 能更换打样机墨水
3. 1. 3 能安装打印介质 |
3. 1. 1 数字打样机工作原
理
3. 1. 2 打印喷嘴清洁方法
3. 1. 3 打样机墨水更换方
法
3. 1. 4 打印介质安装方法 |
3.2数字打样 |
3. 2. 1 能设置纸张页面尺
寸与横 、纵方向
3. 2. 2 能设置输出字体
3. 2. 3 能设置缩放比例
3. 2. 4 能设置出血 、裁切
线等标记
3. 2. 5 能识别与处理数字
打样机的缺纸 、卡纸 、缺墨
等故障 |
3. 2. 1 数字打样设备的使
用方法
3. 2. 2 数字打样软件的设
置方法
3. 2. 3 数字打样机的故障
排除方法 | |
| 制版 | 4.1胶片、印版输出准备 |
4. 1. 1 能在激光照排机上
装 、卸胶片, 以及在计算机
直接 制 版 机 ( Computer To
Plate, CTP) 上装 、卸印版
4. 1. 2 能设置胶片 、印版
尺寸
4. 1. 3 能启动机器并操作
控制面板
4. 1. 4 能操作显影机进行
显影 、定影处理
4. 1. 5 能对显影机进行维
护保养 |
4. 1. 1 激光照排机 、CTP
的工作原理
4. 1. 2 输出分辨率的设置
4. 1. 3 加网的作用
4. 1. 4 显影机的工作原理
4. 1. 5 感光材料的感光、
显影及定影原理
4. 1. 6 色版鉴别方法及维
护知识
4. 1. 7 显影机的维护保养
知识 |
4.2胶片、印版输出 |
4. 2. 1 能按工艺单设定输
出参数
4. 2. 2 能对栅格图像处理
器 ( Raster Image Processor,
RIP) 处理后的文件进行检
查
4. 2. 3 能对印版进行烤版
与上胶 |
4. 2. 1 加网线数 、加网角
度 、网点类型的设置方法
4. 2. 2 印版烤版与上胶的
方法 | |
| 打样样张、印版质量检验 | 5.1检验打样样张质量 |
5. 1. 1 能检验打样样张的
尺寸与内容
5. 1. 2 能目测各种样张的
白线 、蹭墨 、重影等缺陷 |
5. 1. 1 选择承印物的基本
方法
5. 1. 2 打样样张质量要求
及检验标准 |
5.2检验印版质量 |
5. 2. 1 能 目 测 印 版 的 划
伤 、折痕 、脏痕等缺陷
5. 2. 2 能对照签样检查版
面尺寸, 有无丢字 、乱码、
缺图 、变形等问题 |
5. 2. 1 印版划伤 、折痕、
脏痕等缺陷的类型
5. 2. 2 印版质量要求及检
验标准 | |
| 培训指导 | -- | -- | -- |
| 管理 | -- | -- | -- |
- 平版制版员
- 柔性版制版员
- 凹版制版员
- 网版制版员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5 | 25 | 20 | 20 | 1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图像文字输入 | 20 | 20 | 20 | 10 | 10 |
| 图像文字处理及排版 | 20 | 20 | 20 | 15 | 10 | |
| 样张制作 | 10 | 10 | 10 | 10 | 10 | |
| 制版 | 10 | 10 | 10 | 5 | 5 | |
| 打样样张、印版质量检验 | - | - | - | - | - | |
| 培训指导 | - | - | - | - | - | |
| 管理 | - | - | - | - | -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图像文字输入 | - | - | - | - | - |
| 图像文字处理及排版 | - | - | - | - | - | |
| 样张制作 | - | - | - | - | - | |
| 制版 | - | - | - | - | - | |
| 打样样张、印版质量检验 | - | - | - | - | - | |
| 培训指导 | - | - | - | - | - | |
| 管理 | - | - | - | - | -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