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浆制备工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水煤浆制备工
职业编码
6-10-03-04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操作破碎机 、磨碎机 、给药机等设备 , 控制水煤浆级配 , 生产 水煤浆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 常温 , 噪声 , 粉尘。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 具有较强的嗅觉 、听觉 、色觉及形体知 觉 , 肢体灵活 , 动作协调 , 具有一定的表达和计算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操作准备 | 1.1生产环境确认 |
1. 1. 1 能检查火灾报警系
统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 1. 2 能编写危险源管控
方案
1. 1. 3 能编写生产现场标
准化管理方案 |
1. 1.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 1. 2 危险源管理制度
1. 1. 3 生产现场标准化管
理规程 |
1.2启动前检查 |
1. 2. 1 能提出棒磨机 (球
磨机) 钢 棒 ( 钢 球) 级 配
方案
1. 2. 2 能根据原料煤分析
指标判断原料煤成浆状况
1. 2. 3 能编写新建水煤浆
制备系统试车方案及安全操
作规程
1. 2. 4 能编写水煤浆制备
装置专项应急管理预案
1. 2. 5 能 根 据 生 产 负 荷、
水煤浆粒度指标要求提出棒
磨机 (球磨机) 选择方案 |
1. 2. 1 钢 棒 ( 钢 球) 填
充比例与水煤浆指标的关
系
1. 2. 2 影响原料煤成浆性
的因素
1. 2. 3 新建装置试车方案
编写规范
1. 2. 4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
规范
1. 2. 5 专项应急管理预案
编写要求
1. 2. 6 棒磨机 (球磨机)
规格型号和产品指标的关
系 | |
| 系统操作 | 2.1系统启动 |
2. 1. 1 能组织完成对新建
水煤浆制备系统设备进行原
始启动调试工作
2. 1. 2 能对检修或技改后
系统运行效果进行分析 、评
价 |
2. 1. 1 新建生产装置试车
规范
2. 1. 2 检修及技改项目验
收程序规定
2. 1. 3 检修及技改项目验
收报告编写方法 |
2.2指标调节 |
2. 2. 1 能针对不同原料煤
指标选择合适的水煤浆添加
剂种类
2. 2. 2 能根据棒磨机 (球
磨机) 产 品 指 标 和 产 量 变
化情 况 制 订 钢 棒 ( 钢 球)
添加方案
2. 2. 3 能根据水煤浆指标
要求 , 制订多煤种配煤方案 |
2. 2. 1 钢 棒 ( 钢 球) 级
配和水煤浆指标的关系
2. 2. 2 煤炭分类 | |
2.3系统停机 |
2. 3. 1 能针对设备缺陷及
工艺指标偏离情况制订整改
方案
2. 3. 2 能制订系统检修安
全技术方案 |
2. 3. 1 工艺指标管理规定
2. 3. 2 系统检修方案编写
要求与技巧 | |
| 故障判断与处理 | 3.1故障判断 |
3. 1. 1 能分析判断水煤浆
流动性 、稳定性指标偏离原
因
3. 1. 2 能发现生产装置设
计缺陷 , 提出改进建议
3. 1. 3 能组织对生产事故
进行分析并编写事故报告 |
3. 1. 1 影 响 水 煤 浆 流 动
性 、稳定性指标的因素
3. 1. 2 水煤浆生产装置设
计结构与工作原理
3. 1. 3 生产事故分析与报
告编写方法 |
3.2故障处理 |
3. 2. 1 能制订水煤浆粒度
指标优化方案
3. 2. 2 能制订水煤浆流动
性 、稳定性调整与优化方案
3. 2. 3 能实施专项应急预
案演练及效果评估 , 并提出
建议 |
3. 2. 1 水煤浆粒度指标控
制和调节方法
3. 2. 2 水煤浆稳定性 、流
动性指标控制方法
3. 2. 3 事故专项预案演练
及评估方法 | |
| 设备保养与维护 | 4.1设备保养 |
4. 1. 1 能对设备保养效果
进行验收和评价
4. 1. 2 能建立并填写设备
档案 、台账 |
4. 1. 1 设备保养内容和要
求
4. 1. 2 设备档案 、台账填
写要求及管理制度 |
4.2设备维护 |
4. 2. 1 能制定棒磨机 (球
磨 机) 小 修 、 中 修 、大 修
质量合格标准
4. 2. 2 能对设备备件进行
测量 , 绘制零部件结构尺寸
图 |
4. 2. 1 棒磨机 (球磨机)
检修质量验收标准
4. 2. 2 设备备件测量及零
部件结构尺寸图绘制方法 | |
| 质量与生产管理 | 5.1质量管理 |
5. 1. 1 能按质量管理要求
组织生产
5. 1. 2 能优化质量攻关方
案
5. 1. 3 能对水煤浆制备技
术进行创新研究 |
5. 1. 1 质量管理工具及方
法
5. 1. 2 技术创新研究方法 |
5.2生产管理 |
5. 2. 1 能提出生产管理的
建议
5. 2. 2 能提出优化水煤浆
指标的技术方案
5. 2. 3 能提出降低系统节
能降耗的技术方案 |
5. 2. 1 生产组织及管理程
序
5. 2. 2 水煤浆指标的影响
因素及调节方法
5. 2. 3 水煤浆生产装置节
能降耗技术措施 | |
| 技术培训与指导 | 6.1技术培训 |
6. 1. 1 能编制培训计划和
培训大纲
6. 1. 2 能编写水煤浆制备
岗位培训教材
6. 1. 3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级别人员进行培训 |
6. 1. 1 培训计划和大纲编
写方法
6. 1. 2 培训教材的编写要
求和方法
6. 1. 3 企业人才培训内容
及方法 |
6.2技术指导 |
6. 2. 1 能 向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级别人员传授本职业系
统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2. 2 能组织培训效果考
核 、评估 |
6. 2. 1 系统性专业知识和
技能传授方法
6. 2. 2 培训效果考核及评
估方法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0 | 15 | 12 | 10 | 1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准备 | 20 | 15 | 12 | 8 | 8 |
| 系统操作 | 30 | 28 | 20 | 20 | 15 | |
| 故障判断与处理 | 15 | 22 | 25 | 25 | 25 | |
| 设备保养与维护 | 10 | 15 | 15 | 15 | 20 | |
| 质量与生产管理 | 0 | 0 | 5 | 7 | 7 | |
| 技术培训与指导 | 0 | 0 | 6 | 10 | 10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准备 | 30 | 25 | 20 | 10 | 10 |
| 系统操作 | 30 | 35 | 25 | 20 | 15 | |
| 故障判断与处理 | 20 | 20 | 25 | 30 | 30 | |
| 设备保养与维护 | 20 | 20 | 20 | 25 | 25 | |
| 质量与生产管理 | 0 | 0 | 5 | 10 | 15 | |
| 技术培训与指导 | 0 | 0 | 5 | 5 | 5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