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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配制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1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 > 6-11-10 日用化学品生产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香精配制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03-17-07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三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使用均质 、搅拌 、加热 、喷雾 、干燥 、称量等设备 ,按配方要求 ,将香料及适用添加物 等混合配制成香精的人员 。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智力 、较好的色觉和手臂手指灵活性 ,具有敏感的嗅觉和分辨能力 。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 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 者为合格 。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20 ,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 ;

技能 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5 ,且不少于 3 名考评员 。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90 min ;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 120 min 。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设备的场所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