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产工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水泥生产工
职业编码
6-15-01-0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水泥生产制造 , 操作粉磨机 、水泥窑等设备 , 将水泥原料 制成生料 、煅烧成熟料并磨制成水泥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设备车间 、设备通道有微量粉尘 、噪声 , 烧成作业环境高温 , 窑尾脱硝系统有微量有毒气体。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学习 、表达和计算能力 ; 具有敏锐的色觉 、空间感及形体知觉 ; 手指 、手臂灵活 , 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水泥生料制备工
- 水泥熟料煅烧工
- 水泥制成工
- 水泥生产中控员
- 水泥生产巡检工
- 水泥质检员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生产准备 | 1.1上岗准备 |
1. 1. 1 能履行交接班手续
1. 1. 2 能穿好工作服 , 佩
戴全其他劳保用品
1. 1. 3 能查看上一班生产
记录 , 分析上一班生产运行
操作情况 |
1. 1. 1 生料制备岗位安全
操作规程 、劳动安全保护
知识
1. 1. 2 生料制备岗位责任
制和交接班制度
1. 1. 3 操作记录的填写方
法 |
1.2技术准备 |
1. 2. 1 能准备好常用工具
1. 2. 2 能查看确认设备润
滑 、冷却系统是否畅通 , 油
质是否符合要求
1. 2. 3 能检查确认设备各
部件连接螺栓和地脚螺栓有
无松动 |
1. 2. 1 常用工具和仪器的
名称 、用途 、使用方法
1. 2. 2 原料破碎及预均化
知识
1. 2. 3 生料粉磨及预均化
知识
1. 2. 4 设备润滑及冷却知
识 | |
| 生产运行与现场操作 | 2.1破碎机、堆料机、取料机的操作 |
2. 1. 1 能完成石灰石破碎、
原料预均化的启动 、停机操
作
2. 1. 2 能及时发现设备运
行中发生的温升 、振动超限
等异常现象 , 并及时报告
2. 1. 3 能 填 写 操 作 记 录
表 , 完成交接班工作 |
2. 1. 1 设备启动 、停机操
作要领
2. 1. 2 电动机 、减速机、
轴承 在 运 行 中 出 现 温 升、
振动超限情况的检查判断
方法 |
2.2管磨、立磨、辊压机终粉磨的操作 |
2. 2. 1 能完成磨机系统的
启动 、停机操作
2. 2. 2 能稳定喂料量 , 避
免出现粉磨设备内物料忽空
忽满现象
2. 2. 3 能及时发现设备故
障 , 并进行停止运转操作
2. 2. 4 能发现磨机主轴承
或滑 履 轴 承 、传 动 装 置 温
升 , 磨体振动 、进出口风压
变化超限等异常现象 , 并及
时报告
2. 2. 5 能 填 写 操 作 记 录
表 , 完成交接班工作 |
2. 2. 1 生料粉磨工艺流程
2. 2. 2 生料制备系统设备
启动 、停止运转操作规程
2. 2. 3 设备运行温升及振
动 、压力变化超限情况的
判断 | |
2.3生料均化库的操作 |
2. 3. 1 能完成生料均化库
的启动 、停机操作
2. 3. 2 能测量或计算生料
均化库内存料量
2. 3. 3 能 填 写 操 作 记 录
表 , 完成交接班工作 |
2. 3. 1 生料均化知识
2. 3. 2 生 料 均 化 库 的 启
动 、停机操作要领
2. 3. 3 生料均化库内存料
量的测定方法 | |
2.4收尘、输送设备的操作 |
2. 4. 1 能按原料破碎 、预
均化 、生料粉磨 、生料均化
工艺流程对收尘 、输送设备
进行启动 、停机操作和安全
运行
2. 4. 2 能 填 写 操 作 记 录
表 , 完成交接班工作 |
2. 4. 1 生料制备系统中收
尘 、输送 、通 风 设 备 等 与
破碎 机 、原 料 磨 、均 化 库
各主机的工艺连接 (流程)
知识
2. 4. 2 收尘 、输送设备的
操作要领 | |
| 故障排查与处理 | 3.1破碎机、堆料机、取料机的故障排查与处理 |
3. 1. 1 能排除破碎机 、堆
料机 、取料机轴承润滑系统
的常见故障
3. 1. 2 能采取紧急措施处
理设备轴承温度过热故障 |
3. 1. 1 设备紧急停止运转
的操作要领
3. 1. 2 设备润滑故障的紧
急处理措施 |
3.2管磨、立磨、辊压机终粉磨的故障排查与处理 |
3. 2. 1 能排除磨机主轴承
漏油的故障
3. 2. 2 能处理磨机主轴承
过热故障
3. 2. 3 能 进 行 设 备 跳 停、
断料等紧急故障的处理 |
3. 2. 1 磨机主轴承漏油的
原因及处理方法
3. 2. 2 磨机主轴承温度过
高的原因及处理方法
3. 2. 3 管磨 、立磨 、辊压
机突发故障的原因及处理
方法 | |
3.3生料均化库的故障排查与处理 |
3. 3. 1 能处理库顶空气斜
槽堵塞故障
3. 3. 2 能处理库顶生料分
配器堵塞故障
3. 3. 3 能排除设备部件连
接处冒灰故障 |
3. 3. 1 库顶空气斜槽和生
料分配器堵塞的处理方法
3. 3. 2 生料均化库底充气
装置及空气搅拌知识 | |
3.4收尘、输送设备的故障排查与处理 |
3. 4. 1 能排除除尘器排气
口堵塞故障
3. 4. 2 能更换袋式除尘器
滤袋
3. 4. 3 能根据空气斜槽的
操作参数变化判断堵塞现象
并进行处理
3. 4. 4 能根据入库斗式提
升机的操作参数变化判断是
否堵料并进行处理 |
3. 4. 1 袋式除尘器 、空气
斜槽 、斗式提升机的结构、
工作原理及工作参数
3. 4. 2 除尘器排气口堵塞
故障排除方法
3. 4. 3 袋式除尘器滤袋的
更换方法 | |
| 设备维护与检修 | 4.1破碎机、堆料机、取料机的维护与检修 |
4. 1. 1 能检查设备主要零
部件是否完好 、电动机与减
速机的连接是否牢靠 、运动
部件附近有无障碍 、紧固件
有无松动 , 确保地脚螺栓不
松动
4. 1. 2 能判断设备运转声
音是否正常 , 润滑油量是否
合适 、温度是否正常 , 各部
位有无漏灰或漏油现象 , 轴
封是否完好 , 确保润滑油位
及油质达标
4. 1. 3 能检查破碎机物料
粒度有无变化 , 如变大需调
整排料口使出料粒度符合入
磨要求 |
4. 1. 1 破碎机 、堆料机、
取料机的结构及各部件功
能
4. 1. 2 破碎机 、堆料机、
取料机维护知识 |
4.2管磨、立磨、辊压机终粉磨的维护与检修 |
4. 2. 1 能检查连接各部件
的地脚螺栓有无松动 , 如有
松动能及时拧紧
4. 2. 2 能在停磨时间较长
时将磨内物料清空
4. 2. 3 能在泵站油位明显
降低时及时补充润滑油
4. 2. 4 能对主轴承及传动
装置进行润滑 |
4. 2. 1 磨机日常维护的主
要内容
4. 2. 2 油泵 、主轴承 、传
动装置的润滑知识 | |
4.3生料均化库的维护与检修 |
4. 3. 1 能使生料均化库底
下料器 ( 装 置) 连 接 处 达
到密封要求
4. 3. 2 能保证生料均化库
底下料 器 ( 装 置) 润 滑 达
到运转要求
4. 3. 3 能检查并维护供风
系统 , 使之正常运转 |
4. 3. 1 生料均化库底下料
器 (装置) 的构造
4. 3. 2 生料均化库底下料
器 (装置) 的维护保养知
识
4. 3. 3 供风系统维护知识 | |
4.4收尘、输送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
4. 4. 1 能 对 收 尘 器 、管
道 、阀门 、吸尘罩 、灰斗及
卸料器进行维护
4. 4. 2 能修理和更换滤袋
4. 4. 3 能根据物料的输送
情况 , 判断气力输送设备的
各种阀门是否堵塞或密封处
是否漏料 , 如出现上述情况
能及时处理 |
4. 4. 1 收尘 、输送设备维
护的主要内容
4. 4. 2 气力输送设备堵塞
或漏料的处理方法 | |
| 指导与培训 | -- | -- | -- |
| 管理 | -- | -- | -- |
| 设备检修与验收 | -- | -- | -- |
| 设备改造与维修 | -- | -- | -- |
| 设备检修与安装 | -- | -- | -- |
| 设备维修与调试 | -- | -- | -- |
| 生产运行操作 | -- | -- | -- |
| 生产过程巡检 | -- | -- | -- |
| 设备维护与保养 | -- | -- | -- |
| 取样与交接 | -- | -- | -- |
| 检验准备 | -- | -- | -- |
| 检验与测定 | -- | -- | -- |
| 测后工作 | -- | -- | -- |
| 维护与修验设备 | -- | -- | -- |
| 安全与防护 | -- | -- |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 | -- |
| 实验室管理 | -- | -- | -- |
- 水泥生料制备工
- 水泥熟料煅烧工
- 水泥制成工
- 水泥生产中控员
- 水泥生产巡检工
- 水泥质检员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0 | 20 | 20 | 15 | 1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生产准备 | 20 | 20 | 20 | 5 | 5 |
| 生产运行与现场操作 | 35 | 25 | 20 | 20 | 20 | |
| 故障排查与处理 | 10 | 15 | 15 | 15 | 10 | |
| 设备维护与检修 | 10 | 15 | 10 | 15 | 15 | |
| 指导与培训 | 0 | 0 | 10 | 10 | 15 | |
| 管理 | 0 | 0 | 0 | 15 | 15 | |
| 设备检修与验收 | - | - | - | - | - | |
| 设备改造与维修 | - | - | - | - | - | |
| 设备检修与安装 | - | - | - | - | - | |
| 设备维修与调试 | - | - | - | - | - | |
| 生产运行操作 | - | - | - | - | - | |
| 生产过程巡检 | - | - | - | - | - | |
| 设备维护与保养 | - | - | - | - | - | |
| 取样与交接 | - | - | - | - | - | |
| 检验准备 | - | - | - | - | - | |
| 检验与测定 | - | - | - | - | - | |
| 测后工作 | - | - | - | - | - | |
| 维护与修验设备 | - | - | - | - | - | |
| 安全与防护 | - | - | - | - | -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 | - | - | - | |
| 实验室管理 | - | - | - | - | -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生产准备 | 20 | 15 | 15 | 5 | 5 |
| 生产运行与现场操作 | 60 | 55 | 55 | 50 | 45 | |
| 故障排查与处理 | 10 | 15 | 15 | 15 | 10 | |
| 设备维护与检修 | 10 | 15 | 10 | 10 | 15 | |
| 指导与培训 | 0 | 0 | 5 | 10 | 15 | |
| 管理 | 0 | 0 | 0 | 10 | 10 | |
| 设备检修与验收 | - | - | - | - | - | |
| 设备改造与维修 | - | - | - | - | - | |
| 设备检修与安装 | - | - | - | - | - | |
| 设备维修与调试 | - | - | - | - | - | |
| 生产运行操作 | - | - | - | - | - | |
| 生产过程巡检 | - | - | - | - | - | |
| 设备维护与保养 | - | - | - | - | - | |
| 取样与交接 | - | - | - | - | - | |
| 检验准备 | - | - | - | - | - | |
| 检验与测定 | - | - | - | - | - | |
| 测后工作 | - | - | - | - | - | |
| 维护与修验设备 | - | - | - | - | - | |
| 安全与防护 | - | - | - | - | -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 | - | - | - | - | |
| 实验室管理 | - | - | - | - | -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