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安装调试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
职业编码
6-25-04-09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利用检测仪器和专用工具 , 安装 、配置 、调试物联网产品与设 备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较强的学习 、分析 、推理和判断能力 ; 具有一定的表达、 沟通能力 ; 具有相应的计算能力 ; 具备很强的动手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网络环境建立与管理 | 1.1制定大型物联网应用网络系统施工方案 |
能根据项目网络方案制定
大型物联网应用网络施工方
案 |
1. 1. 1 大型物联网应用网
络结构
1. 1. 2 物联网网络系统施
工方案编制规范 |
1.2排除大型物联网网络故障 |
1. 2. 1 能推断物联网网络
故障类型
1. 2. 2 能排除物联网网络
故障 |
1. 2. 1 物联网网络故障类
型
1. 2. 2 物联网网络故障排
除方法 | |
| 硬件设备安装与调试 | -- | -- | -- |
| 软件安装与使用 | -- | -- | -- |
| 物联网云平台使用 | 4.1复杂应用场景中的数据采集 |
4. 1. 1 能同时采集超过 10
种类型的物联网设备数据至
物联网云平台
4. 1. 2 能采集不少于 3 种
总线协议类型的设备数据至
物联网云平台 |
4. 1. 1 异构网络基本知识
4. 1. 2 各类现场总线协议 |
4.2使用数据可视化工具 |
使用平台的可视化工具 ,
实现基于地图的三维综合展
示 |
数据可视化工具的使用
方法 | |
| 智能物联网系统搭建与使用 | 5.1构建智能物联网应用系统 |
5. 1. 1 能部署安全和加密
应用
5. 1. 2 能使用算力加速设
备和工具提高应用系统性能 |
5. 1. 1 常用安全算法的运
用特点
5. 1. 2 算力加速设备的使
用方法 |
5.2构建5G物联网系统 |
5. 2. 1 能设计多传感器融
合应用系统
5. 2. 2 能利用 5G 网络连
接海量物联网传感器
5. 2. 3 物联网应用时延测
试及优化 |
5. 2. 1 数据融合方法
5. 2. 2 eMTC (enhance ma-
chine type communication, 增
强型机器类通信) 技术特
点
5. 2. 3 网络时延测试方法 | |
| 软件系统部署与维护 | 3.1部署物联网软件系统 |
3. 1. 1 能编写物联网软件
系统部署说明文档
3. 1. 2 能对物联网软件系
统进行部署 |
物联网软件系统体系结构 |
3.2维护物联网软件系统 |
3. 2. 1 能解读物联网应用
程序日志
3. 2. 2 能诊断物联网软件
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3. 2. 3 能排除物联网软件
系统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3. 2. 4 能根据物联网项目
需求优化物联网软件系统 |
3. 2. 1 Windows 系统运行
日志的调取和解读方法
3. 2. 2 物联网软件系统维
护规程 | |
| 管理与创新 | 6.1实施管理 |
能根据计划提出调度及人员管理方案 |
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 |
6.2项目成本核算 |
6. 2. 1 能正确核算施工过
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6. 2. 2 能计算工程项目的
实际成本 |
6. 2. 1 项目成本核算原则
6. 2. 2 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6. 2. 3 项目成本核算过程 | |
| 培训与指导 | 7.1工作指导 |
7. 1. 1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 技 能 等 级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技术指导
7. 1. 2 能 指 导 二 级/技 师
及以下技能等级人员处理疑
难故障 |
7. 1. 1 工作指导方案编制
方法
7. 1. 2 疑难故障处理方法 |
7.2技能培训 |
7. 2. 1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技能等级人员进行技能
培训
7. 2. 2 能对新技术 、新工
艺 、新设备的应用进行系统
化培训 |
7. 2. 1 办公软件的使用及
信息化教学方法
7. 2. 2 系统化培训组织方
法 | |
| 硬件系统集成与维护 | 2.1集成物联网硬件系统 |
2. 1. 1 能根据需求设计物
联网硬件系统集成方案
2. 1. 2 能集成各物联网硬
件设备子系统
2. 1. 3 能扩展物联网硬件
系统的功能 |
2. 1. 1 硬件系统集成方案
设计方法
2. 1. 2 物联网硬件技术标
准和接口规范
2. 1. 3 物联网硬件集成系
统性能指标 |
2.2维护物联网硬件系统 |
2. 2. 1 能排除物联网硬件
系统的故障
2. 2. 2 能进行物联网硬件
系统维护 |
2. 2. 1 物联网硬件系统的
故障类型及排除方法
2. 2. 2 物联网硬件系统维
护流程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5 | 20 | 10 | 5 | 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网络环境建立与管理 | 20 | 20 | 20 | 15 | 10 |
| 硬件设备安装与调试 | 30 | 25 | 20 | 15 | 0 | |
| 软件安装与使用 | 20 | 15 | 20 | 0 | 0 | |
| 物联网云平台使用 | 0 | 15 | 15 | 15 | 15 | |
| 智能物联网系统搭建与使用 | 0 | 0 | 10 | 20 | 20 | |
| 软件系统部署与维护 | 0 | 0 | 0 | 15 | 10 | |
| 管理与创新 | 0 | 0 | 0 | 5 | 10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0 | 5 | 10 | |
| 硬件系统集成与维护 | 0 | 0 | 0 | 0 | 15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网络环境建立与管理 | 40 | 30 | 25 | 15 | 10 |
| 硬件设备安装与调试 | 40 | 30 | 25 | 15 | 0 | |
| 软件安装与使用 | 20 | 20 | 20 | 0 | 0 | |
| 物联网云平台使用 | 0 | 20 | 20 | 20 | 20 | |
| 智能物联网系统搭建与使用 | 0 | 0 | 10 | 20 | 20 | |
| 软件系统部署与维护 | 0 | 0 | 0 | 20 | 15 | |
| 管理与创新 | 0 | 0 | 0 | 5 | 10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0 | 5 | 10 | |
| 硬件系统集成与维护 | 0 | 0 | 0 | 0 | 15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