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值班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燃气轮机值班员
职业编码
6-28-01-04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四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或同等学历)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操作燃气轮机及其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 监控其运行工况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室外 , 常温 。现场巡查时处于高温 、高压 、噪声环境条件下。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 , 视觉 、听觉正常 , 有良好的空间感 。具有较强的获取 、理解相关信息并进行 分析 、判断的能力 , 具有较强的表达 、沟通 、计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技能等级证书) 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
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 ( 含) 以上。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设备、系统巡检及操作 | -- | -- | -- |
| 机组启动 | 1.1机组启动及试验 |
1. 1. 1 能编制和优化燃气轮机组启
动方案
1. 1. 2 能对燃气轮机组启动过程中
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
1. 1. 1 电气保护设置及相关标
准
1. 1. 2 热工联锁保护设置及相
关标准 |
1.2机组并网及试验 |
1. 2. 1 能编制和优化发电机运行特
性试验方案
1. 2. 2 能对发电机并网失败案例进
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意见
1. 2. 3 能编制和优化发电机涉网试
验方案 |
1. 2. 1 发电机运行特性试验编
写要求
1. 2. 2 发电机涉网试验编写要
求 | |
| 机组运行监视与调整 | 2.1燃气轮机监视与调整 |
2. 1. 1 能分析燃气轮机燃烧参数异
常并提出解决意见
2. 1. 2 能根据燃气轮机组运行中的
技术监督和技术分析结果 , 编制技术
防范措施
2. 1. 3 能编制燃气轮机组非正常工
况下的运行调整技术措施
2. 1. 4 能提出燃气轮机组主设备控
制逻辑的改进和优化方案 |
2. 1. 1 燃气轮机燃烧调整原理
2. 1. 2 燃气轮机组自动控制系
统原理
2. 1. 3 燃气轮机组主设备控制
逻辑原理 |
2.2电气系统监视与调整 |
2. 2. 1 能编制电气系统非正常情况
下的运行技术措施
2. 2. 2 能编制电气系统非正常倒闸
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
2. 2. 1 电气设备暂态和稳态分
析
2. 2. 2 继电保护整定原则 | |
| 机组停止 | 3.1机组停运操作 |
3. 1. 1 能编制燃气轮机停运优化方
案
3. 1. 2 能编制汽轮机 、余热锅炉停
运优化方案 |
3. 1. 1 燃气轮机停机冷却运行
原理
3. 1. 2 燃气轮机组调峰运行经
济性分析 |
3.2停运后的维护及保养 |
3. 2. 1 能编制余热锅炉保养技术措
施
3. 2. 2 能编制燃气轮机 、汽轮机停
运后的保养技术措施 |
3. 2. 1 余热锅炉保养技术规范
3. 2. 2 燃气轮机 、汽轮机停运
后的保养技术规范 | |
| 事故处理 | 4.1燃气轮机事故处理 |
4. 1. 1 能分析燃气轮机超速 、轴系
断裂 、轴瓦损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防
范措施
4. 1. 2 能分析燃气轮机组振动的原
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
4. 1. 1 防止燃气轮机超速 、轴
系断裂 、轴瓦损坏等事故的技术
措施
4. 1. 2 轴承振动的机理和分析 |
4.2汽轮机事故处理 |
4. 2. 1 能分析汽轮机超速 、轴系断
裂 、轴瓦损坏 、大轴弯曲的原因并制
定防范措施
4. 2. 2 能分析水冲击原因并制定防
范措施 |
4. 2. 1 防止汽轮机超速 、轴系
断裂 、轴瓦损坏 、大轴弯曲等事
故的技术措施
4. 2. 2 防止汽轮机水冲击事故
的技术措施 | |
4.3余热锅炉事故处理 |
4. 3. 1 能分析余热锅炉承压部件失
效的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4. 3. 2 能分析余热锅炉满水或缺水
的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 |
4. 3. 1 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
的技术措施
4. 3. 2 防止锅炉满水或缺水事
故的技术措施 | |
4.4电气系统事故处理 |
4. 4. 1 能分析全厂失电原因并编写
全厂失电应急预案
4. 4. 2 能分析发电机变压器组故障
并制定技术措施
4. 4. 3 能分析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
装置事故 |
4. 4. 1 防止全厂失电事故的技
术措施
4. 4. 2 防 止 发 电 机 、变 压 器、
励磁系统 、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
感器等主要电气设备发生事故的
技术措施
4. 4. 3 防止继电保护以及自动
化装置发生事故的技术措施 | |
4.5危险源事故处理 |
4. 5. 1 能对电厂危险源 [ 天然气、
煤气 ( 煤层气) 、氢气 、油 、氨水]
进行风险评估
4. 5. 2 能 编 制 电 厂 危 险 源 [ 天 然
气 、煤气 ( 煤层气) 、氢气 、油 、氨
水] 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4. 5. 3 能编写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
处置预案 |
4. 5. 1 风险评估相关知识
4. 5. 2 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编
写要求
4. 5. 3 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技
术措施 | |
| 工作票及操作票执行 | -- | -- | -- |
| 技术培训与管理 | 5.1技术培训 |
5. 1. 1 能编写培训计划 、培训大纲
5. 1. 2 能对二级/技师进行技术指
导
5. 1. 3 能评估教学方法 , 评估培训
效果 |
5. 1. 1 培训方法评估知识
5. 1. 2 培训效果评估知识 |
5.2技术管理 |
5. 2. 1 能对燃气轮机组运行可靠性
指标进行统计和分析
5. 2. 2 能利用燃气轮机组运行数据
库和分析软件 , 分析判明主设备健康
状况 , 诊断技术难题
5. 2. 3 能编写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
方案 |
5. 2. 1 燃气轮机组可靠性评价
知识
5. 2. 2 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
编写规范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 | 25 | 20 | 15 | 1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设备、系统巡检及操作 | - | 30 | 10 | 0 | 0 |
| 机组启动 | - | 10 | 15 | 15 | 15 | |
| 机组运行监视与调整 | - | 10 | 15 | 10 | 10 | |
| 机组停止 | - | 10 | 15 | 10 | 10 | |
| 事故处理 | - | 5 | 10 | 25 | 30 | |
| 工作票及操作票执行 | - | 5 | 10 | 10 | 0 | |
| 技术培训与管理 | - | 0 | 0 | 10 | 20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0 | 0 | 0 | 0 |
| 基础知识 | - | 0 | 0 | 0 | 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设备、系统巡检及操作 | - | 35 | 15 | 0 | 0 |
| 机组启动 | - | 15 | 20 | 20 | 15 | |
| 机组运行监视与调整 | - | 15 | 20 | 15 | 10 | |
| 机组停止 | - | 15 | 20 | 15 | 15 | |
| 事故处理 | - | 10 | 15 | 30 | 35 | |
| 工作票及操作票执行 | - | 10 | 10 | 10 | 0 | |
| 技术培训与管理 | - | 0 | 0 | 10 | 25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