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值班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电气值班员
职业编码
6-28-01-06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或同等学历)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操作发电厂的发电机组 、厂用电系统 、升压站设备 , 巡视 、监 控其运行工况 , 并进行故障及事故处理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 低温 、常温 、高温 , 潮湿 , 有接触高温高压蒸汽、 有毒有害气体的潜在危险 , 有一定的噪声及粉尘。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 ; 具备一般表达 、计算 、逻辑思维能力 ; 具备空间感、 形体知觉 、视觉 、听觉 、嗅觉能力 ; 具备动作协调能力 , 手指 、手 臂 、腿脚灵活。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设备运行与维护 | 1.1操作票编写与执行 |
1. 1. 1 能审核发变组状态
转换操作票
1. 1. 2 能审核升压站母线
停送电操作票
1. 1. 3 能审核复杂倒闸操
作票
1. 1. 4 能审核机组大修后
启动操作票
1. 1. 5 能审核高风险作业
操作票及预控措施 |
1. 1. 1 操作票编写/审核
的流程 、方法及相关要求
1. 1. 2 操 作 风 险 等 级 划
分 , 预控措施的分析方法
及相关要求 |
1.2工作票办理与执行 |
1. 2. 1 能审核机组大修工
作票安全措施
1. 2. 2 能审核高风险作业
工作票预控措施 |
高风险作业预控措施的
要求 | |
1.3设备维护 |
1. 3. 1 能参与重大隐患治
理
1. 3. 2 能参与机组等级检
修项目策划 |
1. 3. 1 隐患管理办法
1. 3. 2 检修项目策划书 | |
1.4设备试验 |
1. 4. 1 能组织电气试验验
收工作
1. 4. 2 能评估试验结果
1. 4. 3 能参与大修后的试
验及质量验收工作 |
1. 4. 1 电气试验的要求、
验收标准
1. 4. 2 电气设备试验评估
的方法
1. 4. 3 电气设备试验质量
验收标准 | |
| 设备操作 | 2.1操作前准备 |
2. 1. 1 能审核新系统试运
方案
2. 1. 2 能审核高风险作业
安全措施 |
2. 1. 1 新设备 、新系统试
运的内容及验收标准
2. 1. 2 高风险作业安全措
施审核要求 |
2.2倒闸操作 |
2. 2. 1 能指导完成新系统
投运工作
2. 2. 2 能组织完成新系统
事故演练工作
2. 2. 3 能审核非正常方式
下的倒闸操作票
2. 2. 4 能指导非正常方式
下的倒闸操作 |
2. 2. 1 新设备 、新系统投
运后的评价内容及方法
2. 2. 2 事故演练方式 、 目
的及要求
2. 2. 3 非正常方式下倒闸
操作的注意事项 | |
| 事故/故障判断与处理 | 3.1事故/故障判断 |
3. 1. 1 能根据色谱分析报
告判断变压器运行情况
3. 1. 2 能根据系统内同类
装置的典型事故案例提出建
议 |
3. 1. 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
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3. 1. 2 国内外同类装置在
工艺 、设备及自动化控制
等方面的新技术发展与应
用 |
3.2事故/故障处理 |
3. 2. 1 能处理发电机的非
正常运行
3. 2. 2 能处理系统振荡
3. 2. 3 能处理脱网运行事
故 |
3. 2. 1 失步 、失磁 、频率
异常 、三相不对称等非正
常运行的原因 、处理原则
3. 2. 2 系统振荡的原因、
处理原则
3. 2. 3 脱网运行事故的处
理原则 | |
| 识绘图与计算 | 4.1识绘图 |
4. 1. 1 能审定技术改造图
4. 1. 2 能参与电气项目初
步设计
4. 1. 3 能审查电气项目施
工图 |
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的
基本知识 、要求 |
4.2计算 |
能审核厂内保护定值计算
书 |
保 护 定 值 的 计 算 方 法、
审核要求 | |
| 安全与风险防控 | 6.1安全操作 |
6. 1. 1 能 组 织 触 电 事 件、
事故应急演练
6. 1. 2 能 组 织 火 灾 事 件、
事故应急演练 |
应急演练的组织程序及
要求 |
6.2风险辨识与防控 |
6. 2. 1 能进行危险作业管
理
6. 2. 2 能编写综合应急预
案
6. 2. 3 能编写事故调查报
告
6. 2. 4 能组织开展电气设
备 、电气作业的风险辨识及
隐患排查工作 |
6. 2. 1 危险作业管理的风
险类别 、作业要求
6. 2. 2 综合应急预案编制
原则
6. 2. 3 事故调查报告编写
原则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5.1技术管理 |
5. 1. 1 能指导完成发变组
保护传动试验方案
5. 1. 2 能审核机炉电大联
锁试验方案
5. 1. 3 能审核发变组短路
试验方案
5. 1. 4 能审核发电机假同
期试验方案
5. 1. 5 能配合编写发电机
进相试验方案
5. 1. 6 能 组 织 技 术 改 造、
技术革新项目
5. 1. 7 能审核重大技术改
造方案
5. 1. 8 能审核电气运行规
程并提出意见
5. 1. 9 能指导班组技术管
理工作 |
5. 1. 1 发电机进相试验目
的 、注意事项
5. 1. 2 技术措施编制规范
5. 1. 3 汽轮发电机运行导
则
5. 1. 4 变压器运行导则
5. 1. 5 招投标管理规范 |
5.2经济性管理 |
5. 2. 1 能优化机组运行方
式并提出建议
5. 2. 2 能编写运行指标分
析报告
5. 2. 3 能编写提高运行经
济性指标的技术方案 |
5. 2. 1 运行指标分析报告
编写方法
5. 2. 2 提高运行经济性指
标技 术 方 案 的 编 写 方 法、
要求 | |
5.3培训指导 |
5. 3. 1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级别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5. 3. 2 能 审 核 教 学 计 划、
培训大纲
5. 3. 3 能 根 据 培 训 内 容、
教学方法提出改进意见
5. 3. 4 能评价培训效果 |
5. 3. 1 教学计划 、培训大
纲的编写方法
5. 3. 2 培 训 效 果 评 价 方
法 、标准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5 | 20 | 20 | 15 | 1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设备运行与维护 | 30 | 20 | 15 | 10 | 10 |
| 设备操作 | 20 | 30 | 20 | 10 | 5 | |
| 事故/故障判断与处理 | 10 | 15 | 25 | 25 | 25 | |
| 识绘图与计算 | 5 | 5 | 5 | 10 | 10 | |
| 安全与风险防控 | 5 | 5 | 5 | 10 | 10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0 | 0 | 5 | 15 | 20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设备运行与维护 | 40 | 30 | 20 | 15 | 15 |
| 设备操作 | 30 | 25 | 20 | 20 | 15 | |
| 事故/故障判断与处理 | 15 | 25 | 30 | 30 | 25 | |
| 识绘图与计算 | 10 | 15 | 15 | 10 | 10 | |
| 安全与风险防控 | 5 | 5 | 5 | 10 | 15 | |
| 技术管理与培训 | 0 | 0 | 10 | 15 | 2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