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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处理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28 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 > 6-28-03 水生产、输排和水处理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工业废水处理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28-03-03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操作隔栅除污机 、筛滤机 、离子交换 、电渗析 、电解氧化处理 等设备, 进行工业废水净化和回用作业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且部分在高处 、高温作业, 作业场所中存在一定的异 味和噪声。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 具有一定的学习 、理解和表达能力, 四肢灵活, 动 作协调, 听觉 、嗅觉较灵敏, 视力 、色觉良好。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 闭卷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 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 作 、 口试 、闭卷笔试或几种方式的组合,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 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 技师,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成绩皆达 60 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 。职业标准中标注“★” 的为涉及安全生 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 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 该技能要求的, 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 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 ∶ 5,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 4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2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考核可在生产装置 、模拟 操作室或标准教室进行, 有满足本职业鉴定所需的装备 、工具 、劳 保用具和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