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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工

6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 6-29 建筑施工人员 > 6-29-01 房屋建筑施工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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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砌筑工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6-29-01-01(0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使用专业工具 , 进行建筑物和构筑物块体砌筑 、屋面挂瓦 、块 材饰面粘贴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 、计算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 有一定的空间感 , 具有高处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能力 , 动作协调灵活。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 考试 、考核及评 审内容结合工种相关要求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 、机考等方式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 主要考核从业 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 一级/高级技师 ,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 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皆达 60 分 ( 含) 以上者为合格 。职业标准中标注“ ★ ” 的为涉及安全生 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 , 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 该技能要求的 , 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 1 : 15 , 且每个考场不少 于 2 名监考人员 ;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为 1 : 5 , 且 考评人员为 3 人 ( 含) 以上单数 ;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 ( 含) 以上 单数。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 技能考核时间 : 五级/初级 工 、四级/ 中级工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 180 min ; 二级/技师 、一级/ 高级技师不少于 240 min ;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或机房 , 技能鉴定场所应具备能 满足砌筑工艺技能鉴定需要的专用场地 、工具和设备 , 且安全措施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