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工匠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乡村建设工匠
职业编码
6-29-01-07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在乡村建设中 , 使用小型工具 、机具及设备 , 进行农村房屋、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小型工程修建 、改造的人 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 地面 、高处 , 低温 、常温 、高温 , 干燥 、正常 、潮 湿。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 、理解 、计算能力 , 有较强的空间感 、形体感 , 视力良好 , 手指 、手臂灵活 , 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施工准备 | -- | -- | -- |
| 测量放线 | -- | -- | -- |
| 工程施工 | 1.1加工制作 |
1. 1. 1 能编制混凝土使用
计划
1. 1. 2 能编制块体 、饰面
砖等使用计划
1. 1. 3 能对梁板 、柱钢筋
进行放样
1. 1. 4 能依据设计变更进
行钢筋代换计算
1. 1. 5 能设计水电管道线
路走向
1. 1. 6 能进行水电管道碰
撞检查 |
1. 1. 1 混凝土使用计划编
制的方法
1. 1. 2 块体 、饰面砖等使
用计划编制的方法
1. 1. 3 梁板 、柱钢筋放样
的方法
1. 1. 4 依据设计变更进行
钢筋代换计算的方法
1. 1. 5 水电管道线路走向
设计的方法
1. 1. 6 水电管道碰撞检查
的方法 |
1.2现场施工 |
1. 2. 1 能组砌清水圆柱并
勾灰缝
1. 2. 2 能 组 砌 清 水 拱 旋、
腰线 、柱墩
1. 2. 3 能组砌墙面砌筑门
口 、门窗套 、细砖漏窗等
1. 2. 4 能制作 、安装圆形
门窗等异形门窗
1. 2. 5 能进行传统民居木
构件 、飞檐 、斗拱 、屋顶等
修缮
1. 2. 6 能处理不同专业管
线位置重叠的问题
1. 2. 7 能制作 、安装各种
榫卯构件
1. 2. 8 能使用电脑辅助设
计软件进行现场施工指导 |
1. 2. 1 清水圆柱组砌及勾
灰缝的方法
1. 2. 2 清水拱旋 、腰 线、
柱墩组砌的方法
1. 2. 3 墙面砌筑门口 、门
窗套 、细砖漏窗等组砌的
方法
1. 2. 4 圆形门窗等异形门
窗制作 、安装的方法
1. 2. 5 传统民居木构件、
飞檐 、斗 拱 、屋 顶 等 修 缮
的方法
1. 2. 6 不同专业管线位置
重叠问题处理的方法
1. 2. 7 各 种 榫 卯 构 件 制
作 、安装的方法
1. 2. 8 使用电脑辅助设计
软件进行现场施工指导的
方法 | |
| 质量验收 | 2.1质量检查 |
2. 1. 1 能检查清水圆柱外
观质量
2. 1. 2 能 检 查 清 水 拱 旋、
腰线 、柱墩外观质量
2. 1. 3 能检查墙面砌筑门
口 、门窗套 、细砖漏窗等外
观质量
2. 1. 4 能检查圆形门窗等
异形门窗尺寸 、平整度 、方
正度
2. 1. 5 能检查传统民居常
规木构件 、飞檐 、斗拱 、屋
顶等修缮质量
2. 1. 6 能检查各种榫卯构
件制作质量 、安装牢固质量
2. 1. 7 能检查给水排水管
道 , 空调管道 , 电气线路设
计的合理性 |
2. 1. 1 清水圆柱外观质量
检查的方法
2. 1. 2 清水拱旋 、腰 线、
柱墩外观质量检查的方法
2. 1. 3 墙面砌筑门口 、门
窗套 、细砖漏窗等外观质
量检查的方法
2. 1. 4 圆形门窗等异形门
窗尺 寸 、平 整 度 、方 正 度
检查的方法
2. 1. 5 传统民居常规木构
件 、飞檐 、斗拱 、屋顶等
修缮质量检查的方法
2. 1. 6 各种榫卯构件制作
质量 、安装牢固质量检查
的方法
2. 1. 7 给水排水管道 , 空
调管道 , 电气线路设计合
理性的要求 |
2.2质量问题处理 |
2. 2. 1 能处理清水圆柱外
观不平滑 、灰缝不饱满问题
2. 2. 2 能 处 理 清 水 拱 旋、
腰线 、柱墩外观不平滑问题
2. 2. 3 能处理墙面砌筑门
口 、门窗套 、细砖漏窗等尺
寸过大 、过小问题
2. 2. 4 能处理圆形门窗等
异形门窗尺寸 、平整度 、方
正度不合格问题
2. 2. 5 能处理传统民居常
规木构件 、飞檐 、斗拱 、屋
顶等修缮质量不合格问题
2. 2. 6 能处理各种榫卯构
件制作质量不合格 、安装不
牢固问题
2. 2. 7 能处理给水排水管
道 , 空调管道 , 电气线路设
计不合理问题 |
2. 2. 1 清水圆柱外观不平
滑 、灰缝不饱满问题处理
的方法
2. 2. 2 清水拱旋 、腰 线、
柱墩外观不平滑问题处理
的方法
2. 2. 3 墙面砌筑门口 、门
窗套 、细砖漏窗等尺寸过
大 、过小问题处理的方法
2. 2. 4 圆形门窗等异形门
窗尺 寸 、平 整 度 、方 正 度
不合格问题处理的方法
2. 2. 5 传统民居常规木构
件 、飞檐 、斗拱 、屋顶等
修缮质量不合格问题处理
的方法
2. 2. 6 各种榫卯构件制作
质量不合格 、安装不牢固
问题处理的方法
2. 2. 7 给水排水管道 , 空
调管道 , 电气线路设计不
合理问题处理的方法 | |
| 管理与创新 | 3.1施工管理 |
3. 1. 1 能 针 对 建 筑 、 结
构 、安装冲突等问题提出修
改意见
3. 1. 2 能编制不同专业构
件在同一施工部位相互影响
的处理方案
3. 1. 3 能根据施工方案进
行工艺 、设备技术改造
3. 1. 4 能利用计算机辅助
设计软件进行精确翻样 、定
位安装及施工指导
3. 1. 5 能审核工程施工方
案
3. 1. 6 能进行技术改造和
创新活动 , 并解决施工中的
技术难题
3. 1. 7 能编制应急预案
3. 1. 8 能审核安全生产方
案 |
3. 1. 1 建筑 、结构 、安装
冲突等问题的处理方法
3. 1. 2 不同专业构件在同
一施工部位相互影响处理
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编制要
求
3. 1. 3 根据施工方案进行
工艺 、设备技术改造的方
法
3. 1. 4 利用计算机辅助设
计软件进行精确翻样 、定
位安装及施工指导的方法
3. 1. 5 工程施工方案审核
的方法
3. 1. 6 进行技术改造和创
新活动 , 并解决施工中技
术难题的方法
3. 1. 7 应急预案编制的方
法
3. 1. 8 安全生产方案审核
的要求 |
3.2培训创新 |
3. 2. 1 能解读和运用本职
业先进技术 , 开展教学活动
3. 2. 2 能编写培训大纲
3. 2. 3 能审核新技术 、新
工艺 、新材料 、新设备推广
应用方案
3. 2. 4 能审核操作规程合
理性
3. 2. 5 能进行创新改造及
技术成果应用转化
3. 2. 6 能审核乡村建设工
匠培训资料
3. 2. 7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级别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
3. 2. 1 解读和运用本职业
先进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
方法
3. 2. 2 培训大纲编写的方
法
3. 2. 3 新技术 、新工 艺、
新材料 、新设备推广应用
方案审核的要求
3. 2. 4 操作规程合理性审
核的方法
3. 2. 5 创新改造及技术成
果应用转化的方法
3. 2. 6 乡村建设工匠培训
资料审核的要求
3. 2. 7 对二级/技师及以
下级别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的方法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0 | 20 | 20 | 20 | 2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施工准备 | 20 | 20 | 20 | 0 | 0 |
| 测量放线 | 10 | 10 | 10 | 0 | 0 | |
| 工程施工 | 40 | 40 | 40 | 45 | 45 | |
| 质量验收 | 5 | 5 | 5 | 20 | 10 | |
| 管理与创新 | 0 | 0 | 0 | 10 | 20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施工准备 | 25 | 25 | 25 | 0 | 0 |
| 测量放线 | 20 | 20 | 20 | 0 | 0 | |
| 工程施工 | 50 | 50 | 50 | 50 | 50 | |
| 质量验收 | 5 | 5 | 5 | 30 | 20 | |
| 管理与创新 | 0 | 0 | 0 | 20 | 3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