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施工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照明工程施工员
职业编码
6-29-04-03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照明工程现场安装施工 、调试与项目管理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常温 , 室内 、外 , 高空作业。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 、分析 、判断 、表达 、计算能力 、高空平衡能力 , 空间感 、形体知觉 、色觉 、视觉 、嗅觉 、听觉正常 , 四肢健全 ,手指 、手臂灵活 , 动作协调。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 、机考等方式为主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 、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 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 , 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 、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皆达 60 分 (含) 以上为合格。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 1 ∶ 15, 且每个考场不少于 2 名监考人员 ; 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1 ∶ 5, 且考评人员为 3 人 (含) 以上单数 ; 综合评审委员为 3 人(含) 以上单数。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 90 min;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150 min; 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 操作技能考核在具备必要设备设施评价条件的场所进行 。上述评价场所应设置音频 、视频实时监控设施 , 音频 、视频资料应定期备份存档。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2. 1.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 2 职业守则
(1) 爱岗敬业 , 忠于职守。
(2) 遵章守法 , 严于律己。
(3) 钻研业务 , 勇于创新。
(4) 团结协作 , 诚信为公。
(5) 工匠精神 , 精益求精。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 , 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 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施工准备 | 1.1施工技术准备 |
1. 1. 1 能编制照明工程施
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调
试方案
1. 1. 2 能 参 与 图 样 会 审 ,
结合施工现场情况提出图样
深化设计建议 |
1. 1. 1 照明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 、调试方
案编制方法
1. 1. 2 图样会审 , 图样深
化设计建议分析要点 |
1.2施工资源准备 |
1. 2. 1 能审核照明工程现
场布置和场区规划方案
1. 2. 2 能审核照明工程施
工进度计划 、资源需求计划
1. 2. 3 能 审 核 现 场 人 力、
材料 、机械等各项资源的管
理制度和管理措施
1. 2. 4 能审查照明工程所
需光源 、灯具 、线缆及电气
配件等的适用性和匹配性
1. 2. 5 能审查施工现场特
殊材料的质量和安装工艺 |
1. 2. 1 照明工程现场布置
和场区规划方案审核要点
1. 2. 2 照明工程施工进度
计划 、资源需求计划审核
注意事项
1. 2. 3 现场人力 、材 料、
机械等各项资源的管理制
度和管理措施审核注意事
项
1. 2. 4 照明工程光源 、灯
具 、线缆及电气配件等的
适用性和匹配性审查要点
1. 2. 5 施工现场特殊材料
质量和安装工艺审查要点 | |
| 施工安装 | 2.1施工技术交底与操作示范 |
2. 1. 1 能对照明工程标准
规范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
宣贯
2. 1. 2 能对照明工程相关
图纸做法进行解读和研判 |
2. 1. 1 照明工程标准规范
及相关政策解读和宣贯的
注意事项
2. 1. 2 照明工程图纸解读
和研判要点 |
2.2施工安装 |
2. 2. 1 能处理照明工程施
工安装中出现的各类复杂技
术问题
2. 2. 2 能协调工程建设相
关各方关系
2. 2. 3 能对现场施工安装
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
2. 2. 1 照明工程施工安装
复杂技术问题处理要点
2. 2. 2 工程建设相关各方
关系协调注意事项
2. 2. 3 现场施工安装考核
评价要点 | |
| 调试检测 | 3.1工程调试检测 |
3. 1. 1 能评判工程项目的
电气安全措施
3. 1. 2 能评判调试检测结
果 |
3. 1. 1 工程项目电气安全
措施评判要点
3. 1. 2 照明工程调试检测
结果评判要点 |
3.2工程验证 |
3. 2. 1 能评价工程项目的
光效果和重点光源 、灯具的
性能
3. 2. 2 能评价工程项目的
光污染程度
3. 2. 3 能调试复杂照明工
程控制系统并现场验证照明
设计方案的效果
3. 2. 4 能协助对复杂照明
工程控制系统进行编程
3. 2. 5 能对照明工程进行
试验评价 , 协助优化设计方
案 , 并编写优化改进设计意
见书 |
3. 2. 1 工程项目光效果和
重点光源 、灯具的性能评
价要点
3. 2. 2 工程项目光污染评
价要点
3. 2. 3 复杂照明设计方案
效果现场验证要点
3. 2. 4 复杂照明工程控制
系统编程要求
3. 2. 5 照明工程试验评价
要点 , 设计方案优化要点 ,
设计优化改进意见书编写
要点 | |
| 现场管理 | 4.1施工进度计划控制 |
4. 1. 1 能指导照明工程施
工现场组织
4. 1. 2 能指导照明工程施
工进度管控 |
4. 1. 1 照明工程施工现场
组织指导要点
4. 1. 2 照明工程施工进度
管控指导要点 |
4.2安全保障与质量控制 |
4. 2. 1 能确定照明工程施
工安全防范重点 , 编制审核
照明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生
态技术文件
4. 2. 2 能编制照明工程专
项安全管理方案
4. 2. 3 能编制照明工程施
工安全应急预案
4. 2. 4 能审查安全检查方
案
4. 2. 5 能内部评定安全措
施是否到位
4. 2. 6 能确定复杂照明工
程施工质量控制点 , 编制审
核照明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4. 2. 7 能识别 、分析 、处
理复杂照明工程施工质量缺
陷和危险源
4. 2. 8 能组织复杂照明工
程施工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
与生态问题的调查分析 |
4. 2. 1 照明工程职业健康
安全与生态技术文件审核
注意事项
4. 2. 2 照明工程专项安全
管理方案编制要点
4. 2. 3 照明工程施工安全
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4. 2. 4 照明工程安全检查
方案审查要点
4. 2. 5 照明工程安全措施
内部评定要点
4. 2. 6 照明工程质量控制
文件编制 、审核注意事项
4. 2. 7 复杂照明工程施工
质量 缺 陷 和 危 险 源 识 别、
分析 、处理方法
4. 2. 8 复杂照明工程施工
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与生
态问题的调查分析方法 | |
4.3成本管理 |
4. 3. 1 能进行照明工程合
同风险的识别 , 策划和编制
规避合同风险的措施并贯彻
落实
4. 3. 2 能进行照明工程成
本分析 , 参与成本控制措施
制定
4. 3. 3 能整理 、编制各类
型照 明 工 程 竣 工 图 纸 、签
证 、洽商 、变更等工程造价
相关资料
4. 3. 4 能配合完成照明工
程竣工结算
4. 3. 5 能参与项目部成本
核算分析 |
4. 3. 1 照明工程合同风险
识别方法 , 规避合同风险
的措施策划和编制方法
4. 3. 2 照明工程成本分析
方法 , 照明工程成本控制
措施制定方法
4. 3. 3 照明工程工程造价
相关资料编制要点
4. 3. 4 照明工程竣工结算
编制要求
4. 3. 5 项目部成本核算分
析要点 | |
4.4资料归档与信息化管理 |
4. 4. 1 能结合工程实际编
制照明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内
容 、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4. 4. 2 能通过信息化管理
手段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
4. 4. 3 能评价照明工程的
全部施工技术文件与技术档
案 |
4. 4. 1 照明工程施工质量
评定内容 、检验方法和验
收标准编制要点
4. 4. 2 质量检验与评定信
息化管理要求
4. 4. 3 照明工程施工技术
文件与技术档案评价要点 | |
| 验收移交和运维 | 5.1验收与移交 |
5. 1. 1 能指导工程验收技
术资料收集 、整理 、编制
5. 1. 2 能指导照明工程验
收自检自查 、移交 |
5. 1. 1 照明工程验收技术
资料编制工作指导要点
5. 1. 2 照明工程验收自检
自查 、移交工作指导要点 |
5.2运行与维护 |
5. 2. 1 能处理照明工程复
杂故障
5. 2. 2 能指导编写并审核
照明工程系统维护方案 , 并
组织监督实施 |
5. 2. 1 照明工程复杂故障
处理方法
5. 2. 2 照明工程系统维护
方案审核注意事项 | |
| 技术管理和培训 | 6.1技术管理 |
6. 1. 1 能指导企业建立项
目施工数据库
6. 1. 2 能进行工程竣工后
的总体经济效益分析
6. 1. 3 能够独立解决照明
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内比较复
杂的 技 术 问 题 , 运 用 新 理
论 、新技术 、新方法 、新工
艺解决技术难题
6. 1. 4 能编制审核照明工
程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或 施 工 方
案 , 技术文件 , 工程总结
6. 1. 5 能开展技术监督工
作
6. 1. 6 能参与照明工程的
招投标工作 |
6. 1. 1 企业施工项目数据
库建立方法
6. 1. 2 工程总体经济效益
分析方法
6. 1. 3 照明工程复杂技术
问题解决方法
6. 1. 4 照明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 , 技术文
件编制 、审核方法
6. 1. 5 照明工程技术监督
方法
6. 1. 6 照明工程招投标要
点 |
6.2培训 |
6. 2. 1 能开展专业技术培
训
6. 2. 2 能 指 导 二 级/技 师
及以下照明工程施工员工作
6. 2. 3 能编写审核技师及
以下照明工程施工员教学计
划 、培训大纲和培训讲义
6. 2. 4 能评价培训结果 |
6. 2. 1 专业技术培训开展
方法
6. 2. 2 二级/技师及以下
照明工程施工员工作指导
要点
6. 2. 3 二级/技师及以下
照明工程施工员教学计划、
培训大纲和培训讲义编写、
审核方法
6. 2. 4 培训结果评价方法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40 | 35 | 30 | 25 | 2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施工准备 | 10 | 10 | 10 | 15 | 15 |
| 施工安装 | 20 | 25 | 25 | 20 | 15 | |
| 调试检测 | 20 | 20 | 20 | 15 | 15 | |
| 现场管理 | 5 | 5 | 5 | 10 | 15 | |
| 验收移交和运维 | 0 | 0 | 5 | 5 | 5 | |
| 技术管理和培训 | 0 | 0 | 0 | 5 | 10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0 | 0 | 0 | 0 | 0 |
| 基础知识 | 0 | 0 | 0 | 0 | 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施工准备 | 20 | 20 | 20 | 30 | 30 |
| 施工安装 | 45 | 45 | 35 | 20 | 15 | |
| 调试检测 | 30 | 30 | 30 | 20 | 15 | |
| 现场管理 | 5 | 5 | 10 | 15 | 20 | |
| 验收移交和运维 | 0 | 0 | 5 | 10 | 10 | |
| 技术管理和培训 | 0 | 0 | 0 | 5 | 1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