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检验化验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饲料检验化验员
职业编码
6-26-01-09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三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饲料的原料 、 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检验 、化验分析的人员 。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
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观察 、判断能力和计算能力 ,有一定的空间感 、形体感 ,手指 、手臂灵活 , 动 作协调 ,视觉 、 嗅觉灵敏 。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 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 成绩皆达 60 分及以上 者为合格 。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20 ,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 ;
技能 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5 ,且不少于 3 名考评人员 。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场所为标准教室 ;
技能操作鉴定场所应为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试剂 、药 品及相关设施的实验场所 。
基础知识
2 .2 .1 专业知识
(1) 动物营养学和饲料学基础知识 。
①饲料与营养学的基本术语 。
②饲料营养基础 。
③饲料原料 。
④畜禽营养需要与饲养标准 。
⑤配合饲料的配制 。
(2) 实验室知识 。
①实验室的一般建设 。
②实验室内水 、 电 、汽等基础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
③实验室内普通仪器设备和试剂的使用方法 。
④实验室内一般岗位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 。
(3) 分析化学基础知识
①基本仪器设备 。
②化学试剂和溶液的配制 。
③常用的分析方法与应用 。
④分析结果的数据处理 。
(4) 饲料加工工艺基础知识
①饲料原料加工前的准备和处理 。
②饲料粉碎 、配料计量 、饲料混合 、制粒等的一般知识 。
③饲料加工的一般工艺过程 。
2 .2 .2 法律知识
(1) 饲料标签标准及饲料卫生标准 。
(2) 饲料与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3) 兽药管理条例 。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饲料的物理指标检验 | -- | -- | -- |
| 饲料的常规成分检验 | -- | -- | -- |
| 饲料的定性分析 | -- | -- | -- |
| 饲料卫生指标的检验 | -- | -- | -- |
| 饲料物理指标检验 | -- | -- | -- |
| 饲料常规成分检验 | -- | -- | -- |
| 饲料卫生指标的测定 | (一)饲料中总砷含量测定 |
1 . 能 够 使 用 消 化 装 置 进 行 试 样 的
消化处理
2 . 能 够 解 决 操 作 中 出 现 的 技 术 方
法问题 |
1 . 砷标准溶 液的配制与标 定知
识
2 . 总砷的测定原理
3 . 测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二)饲料中汞含量的测定 |
1 . 能 够 使 用 加 热 回 流 装 置 处 理 样
品
2 . 能 够 使 用 测 汞 仪 测 定 试 样 溶 液
的吸光度
3 . 能够绘制汞标准曲线
4. 能 够 解 决 实 验 中 出 现 的 仪 器 使
用 、 曲线绘制等技术问题 |
1 . 汞标准溶 液的配制与标 定知
识
2 . 汞含量的测定原理
3 . 测汞仪的维护方法 | |
(三)饲料中游离棉酚、亚硝酸盐的含量测定 |
1 . 能够进行样品的前处理
2 . 能够使用水浴锅加热试样溶液
3 . 能 够 解 决 实 验 中 水 浴 锅 使 用 的
技术问题 |
1 . 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知识
2 . 游离棉酚 、亚硝酸盐的测定
原理
3 . 分光光度计的使用维护方法 | |
| 饲料添加剂的检验 | -- | -- | -- |
| 饲料检验设计及实验室管理 | -- | -- | -- |
| 饲料中的常规成分检验 | 饲料中的粗蛋白质、钙、磷、水溶性氯化物的快速测定 |
1 . 能够进行样品的消化处理
2. 能 够 解 决 实 验 中 出 现 的 技 术 操
作 、试剂使用等问题 |
1 . 分光光度计的维护方法
2 . 饲料中粗蛋白 、钙 、磷 、水
溶性氯化 物快速测定原 理 |
| 饲料添加剂的检验 | (一)饲料添加剂维生素的检测 |
1 . 能 够 通 过 外 观 、 粒 度 、气 味 、
化 学反 应等 鉴别 各 种维 生素 添 加剂
2 . 能够使用旋光仪测定旋光度
3 . 能够对试样进行有机萃取 |
1 . 各种维生 素标准溶液的 配制
与标定知识
2 . 维 生 素 添 加 剂 的 质 量 标 准 、
含量检测的原理 |
(二)饲料添加剂氨基酸的检测 |
1 . 能够 通 过 外 观 、气 味 、化 学 反
应等鉴别氨基酸
2 . 能 够 使 用 滴 定 管 等 仪 器 完 成 赖
氨酸和蛋 氨酸的含量测 定 |
1 . 有关氨基酸的质量标准
2 . 饲料级赖氨酸 、 蛋氨酸的测
定原理 | |
| 饲料中微量成分的检验 | 预混料中铁、铜、锰、锌的含量测定 |
1 . 能够进行样品的前处理
2 . 能 够 解 决 前 处 理 中 出 现 的 技 术
问题 |
1 . 标准溶液 和缓冲溶液的 配制
方法
2 . 预混料中 微量元素的测 定原
理
3 .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计的 工作
原理 |
| 饲料中微生物的检验 | 饲料中霉菌、细菌总数、沙门氏菌的检验 |
1 . 能够制备培养基和稀释液
2 . 能 够 使 用 高 压 灭 菌 器 、超 净 工
作 台等 微生 物实 验 室常 用设 备
3 . 能够进行微生物计数 |
1 . 微生物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2 . 微生物实验时应注意的事项
3 . 微生物实 验常用的消毒 和灭
菌方法
4 . 饲料微生 物检验的一般 方法 |
| 饲料检验设计与实验室管理 | (一)饲料检验设计 |
能够 制 定 反 映 产 品 质 量 的 检 验 项目 |
1 . 饲 料 检 验 设 计 的 目 的 、 意
义 、基本依据及原则
2 . 饲料检验 设计的一般程 序和
方法 |
(二)实验室管理 |
1 . 能 够 描 述 饲 料 质 量 分 析 的 基 本
程序
2 . 能够制定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
null | |
(三)培训指导 |
能够指导初级 、 中级饲料检化验
员的检验 化验工作 |
null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0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0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饲料的物理指标检验 | - | 0 | - | - | - |
| 饲料的常规成分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的定性分析 | - | 0 | - | - | - | |
| 饲料卫生指标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物理指标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常规成分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卫生指标的测定 | - | 0 | - | - | - | |
| 饲料添加剂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检验设计及实验室管理 | - | 0 | - | - | - | |
| 饲料中的常规成分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添加剂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中微量成分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中微生物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检验设计与实验室管理 | - | 0 | - | - | -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0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0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饲料的物理指标检验 | - | 0 | - | - | - |
| 饲料的常规成分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的定性分析 | - | 0 | - | - | - | |
| 饲料卫生指标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物理指标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常规成分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卫生指标的测定 | - | 0 | - | - | - | |
| 饲料添加剂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检验设计及实验室管理 | - | 0 | - | - | - | |
| 饲料中的常规成分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添加剂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中微量成分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中微生物的检验 | - | 0 | - | - | - | |
| 饲料检验设计与实验室管理 | - | 0 | - | - | -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