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数据安全管理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数据安全管理员)
职业编码
4-04-04-02-004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四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或同等学历)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数据安全管理、 防护、 监控与处置工作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学习、 观察、 分析、 推理、 判断、 表达、 计算、 色 觉、 视觉和行为能力, 动作协调, 心理健康。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数据安全防护 | 1.1数据分类分级 |
1. 1. 1 能制订数据分类分
级方案
1. 1. 2 能识别重要数据及
制订专项保护方案
1. 1. 3 能识别个人信息及
制订专项保护方案
1. 1. 4 能针对各类各级数
据规划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
策略 |
1. 1. 1 数 据 分 类 分 级 标
准 、规范
1. 1. 2 各类各级数据安全
管理策略知识 |
1.2关键应用领域数据保护 |
1. 2. 1 能对云计算数据提
出安全防护策略
1. 2. 2 能对物联网数据提
出安全防护策略
1. 2. 3 能对移动互联网数
据提出安全防护策略
1. 2. 4 能对区块链数据提
出安全防护策略
1. 2. 5 能对工业控制系统
数据提出安全防护策略 |
1. 2. 1 云计算数据安全防
护知识
1. 2. 2 物联网数据安全防
护知识
1. 2. 3 移动互联网数据安
全防护知识
1. 2. 4 区块链数据安全防
护知识
1. 2. 5 工业控制系统数据
安全防护知识
1. 2. 6 关键基础设施数据
安全保护知识
1. 2. 7 多方安全计算 、联
邦计算 、 同态加密等隐私
计算知识 | |
| 数据安全管理 | 2.1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 |
2. 1. 1 能对数据收集 、存
储 、使用 、加工 、传输 、提
供 、公开的全生命周期流转
过程进行合规性评估
2. 1. 2 能 对 个 人 信 息 收
集 、存储 、使用 、加工 、传
输 、提供 、公开 、删除的全
生命周期流转过程进行合规
性评估
2. 1. 3 能对数据出境风险
进行自评估 |
2. 1. 1 合规性评价原则
2. 1. 2 合规性评价流程
2. 1. 3 合规性评价报告撰
写要求
2. 1. 4 数据出境风险评估
要点 |
2.2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
2. 2. 1 能对数据收集 、存
储 、使用 、加工 、传输 、提
供 、公开的全生命周期流转
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 , 并撰
写风险评估报告
2. 2. 2 能 对 个 人 信 息 收
集 、存储 、使用 、加工 、传
输 、提供 、公开 、删除的全
生命周期流转过程的风险进
行评估 , 并撰写风险评估报
告
2. 2. 3 能基于业务流和数
据流进行风险评估 , 并撰写
风险评估报告 |
2. 2. 1 风险评估流程
2. 2. 2 风险评估方法
2. 2. 3 风险评估工具的使
用方法
2. 2. 4 风险评估报告撰写
要求 | |
| 数据安全处置 | 3.1数据安全监测 |
3. 1. 1 能对各类监测数据
进行分析 , 并识别数据安全
风险
3. 1. 2 能基于数据安全风
险分析提供风险预警
3. 1. 3 能对重要数据进行
安全事件预警与截断
3. 1. 4 能规划大型企业级
数据安全监测平台 |
3. 1. 1 数据安全风险识别
原理
3. 1. 2 数据安全风险识别
方法
3. 1. 3 数据安全风险识别
工具的使用方法
3. 1. 4 数据安全风险预警
知识 |
3.2数据安全应急响应 |
3. 2. 1 能根据需求制订数
据安全应急预案
3. 2. 2 能组织处理数据安
全事件
3. 2. 3 能对重要业务系统
进行业务连续性建设与评估
3. 2. 4 能恢复被病毒等破
坏的数据 |
3. 2. 1 应急预案制订方法
3. 2. 2 勒索病毒等数据安
全事件处置方法
3. 2. 3 业务连续性评估要
点 | |
3.3数据取证 |
3. 3. 1 能对内存中的缓存
数据等易失性数据进行及时
提取和固定
3. 3. 2 能对虚拟机数据进
行提取和固定
3. 3. 3 能对海量电子数据
进行取证分析 |
3. 3. 1 内存中易失性数据
的提取和固定技术
3. 3. 2 虚拟机数据提取和
固定技术
3. 3. 3 海量电子数据取证
分析方法 | |
| 培训指导 | 4.1培训实施 |
4. 1. 1 能对培训需求进行
分析
4. 1. 2 能编制培训规划 |
4. 1. 1 培 训 需 求 分 析 要
求 、方法
4. 1. 2 培训规划编制要求
4. 1. 3 培训预算与决算审
核方法 |
4.2技术指导 |
4. 2. 1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级别人员进行技能操作
指导
4. 2. 2 能 对 二 级/技 师 及
以下级别人员的技能水平进
行考核
4. 2. 3 能组织开展技术改
造 、技术革新活动 |
4. 2. 1 技能操作指导知识
4. 2. 2 技术改造与革新方
法 | |
4.3数据安全攻防演练 |
4. 3. 1 能根据需要编写数
据安全攻防演练方案
4. 3. 2 能点评数据安全攻
防演练过程 , 并进行总结 |
4. 3. 1 数据安全攻防知识
4. 3. 2 数据安全攻防演练
方案编写方法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 | 15 | 10 | 5 | 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数据安全防护 | - | 30 | 35 | 35 | 35 |
| 数据安全管理 | - | 25 | 25 | 25 | 25 | |
| 数据安全处置 | - | 25 | 25 | 25 | 25 | |
| 培训指导 | - | 0 | 0 | 5 | 5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数据安全防护 | - | 40 | 40 | 35 | 35 |
| 数据安全管理 | - | 30 | 30 | 30 | 30 | |
| 数据安全处置 | - | 30 | 30 | 30 | 30 | |
| 培训指导 | - | 0 | 0 | 5 | 5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