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为您服务,请启用JavaScript

制图员

3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 3-01 行政办事及辅助人员 > 3-01-02 行政事务处理人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职业名称

制图员

职业编码

职业编码

3-01-02-07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四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或同等学历)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职业定义

使用绘图 仪 器 、设 备 , 根 据 工 程 或 产 品 的 设 计 方 案 、草 图 和 技 术 性 说 明, 绘制其正图(原图)、底图及其他技术图样的人员 。

职业环境条件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 常温 。

职业能力特征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空间想像 、语言表达 、计算能力 ; 手指灵活 、色觉正常 。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 技 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 制 ,成绩皆达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

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15 ,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 人员 ;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 ∶ 5 ,且不少于 3 名考评员 。

鉴定时间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120 min ;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 180 min 。
鉴定场所设备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 采光 、照明良好的教室 。 技能操作考核: 计算机 、绘图软件及图形输出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