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加工工(2001年版)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棉花加工工(2001年版)
职业编码
5-01-06-0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三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棉花的预处理 、轧花 、剥绒 、打包等加工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 操作 气动输送设备 、清理设备 , 清除籽棉杂质 ;(2) 操作配棉装置 、轧花机 , 把籽棉加工成皮 棉 ;(3) 操作输送设备 、剥绒机 ,把毛棉籽加工成棉短绒 、光籽 ;(4) 对皮棉 、短绒进行清 理 ,并打包 、称重 、刷唛 。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 常温 , 中度噪声 ,有灰尘 。
职业能力特征
手指 、手臂灵活 , 嗅觉灵敏 ,动作协调性强 ,有一定的计算能力与表达能力 ,形体知觉 感强 。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 满分为 100 分 ,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 理论知识考试 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分 项打分 ,满分为 100 分 ,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评分均采用百分制 , 皆达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比例为 1 ∶ 15 ;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比例为 1 ∶ 5 。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 90 ~ 180 min ; 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 240 min 。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具备必要的设施 、设备 、仪器 、工具 的场所或棉花加工厂现场进行 。
基础知识
2 .2 .1 法律常识
(1) 劳动法 。
(2) 环境保护法 。
2 .2 .2 安全生产及消防常识
(1) 安全生产常识
1) 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装置 。
2) 挡车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
3) 安全用电常识 。
(2) 消防常识
1) 报警与火灾扑救常识 。
2) 常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
2 .2 .3 基础理论知识
(1) 机械制图基础知识
1) 零件图的内容 。
2) 识读零件图的方法 。
3) 标准件和常用件的规定标记 。
4) 识读装配图的方法 。
(2) 金属材料基础知识
1) 常用金属材料 。
2) 热处理方法 。
(3) 机械基础知识
1) 带传动 。
2) 齿轮传动 。
3) 链传动 。
4) 滚动轴承 。
5) 联接 。
(4) 液压传动
1) 液压传动概述 。
2) 油泵的种类和用途 。
3) 油缸的种类 。
4) 控制阀 。
5) 辅助元件及液压用油 。
(5) 钳工基础知识
1) 钳工常用量具 。
2) 锯削 、錾削 、锉削和研磨 。
3) 矫正 、弯曲 、钻孔和铆接 。
(6) 电工基础知识
1) 常用低压电器 。
2) 电动机 。
3) 电力拖动自动控制 。
(7) 棉花加工的基本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
1) 棉花加工的基本任务 。
2) 轧花质量及检验 。
3) 剥绒经济技术指标 。
4) 打包经济技术指标 。
职业道德
2 .1 .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 .1 .2 职业守则
(1) 忠于职守 ,爱岗敬业 。
(2) 钻研业务 ,不断进取 。
(3) 团结共事 ,宽厚待人 。
(4) 以厂为家 ,爱护公物 。
(5) 规范操作 ,保证安全 。
(6) 遵纪守法 ,讲究公德 。
申报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经本职业高级正 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 业证书 。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 、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 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 毕业证书 。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操作棉花加工设备 | -- | -- | -- |
| 维护保养棉花加工设备 | -- | -- | -- |
| 调整棉花加工设备 | (一) 调整皮棉 清理设备 | 1 . 能够调整给棉机构 2 . 能够调整清棉机构 3 . 能够调整刷棉机构 | 1 . 给 棉 部 分 和 集 棉 部 分 的 结 构 、作用 、原理及调整方法 2 . 清棉部分的结构 、作用 、原 理及调整方法 3 . 刷棉部分的结构 、作用 、原 理及调整方法 |
(二) 调整气力 输送与除尘设备 | 1 . 能 够 测 试 管 网 的 风 量 、风 压 和 风速 2 . 能够进行管网阻力平衡 3 . 能够调整风机转速 4 . 能够调整除尘器 | 1 . 管网风量 、风压和风速的测 试方法 2 . 阻力平衡方法及原理 3 . 离心通风机的构造 、原理及 比例定律 4 . 调整除尘器的阻力 、风量及 除尘效率的方法 | |
| 选配气力输送与除尘设备 | -- | -- | -- |
| 排除故障 | (一) 排除打包 设备故障 | 1 . 能 够 排 除 油 泵 变 量 调 节 失 灵 故 障 2 . 能 够 排 除 油 泵 零 件 严 重 磨 损 故 障 3 . 能 够 排 除 液 压 系 统 流 量 不 足 、 噪声过大的故障 4 . 能 够 排 除 液 压 系 统 压 力 不 足 、 油温过高故障 5 . 能够排除油缸爬行故障 | 1 . 油泵的结构 、原理及调整方 法 2 . 液压系统图的应用 3 . 油缸的结构 、原理及应用 |
(二) 排除皮棉 清理机故障 | 1 . 能 够 排 除 尘 笼 棉 层 厚 薄 不 均 故 障 2 . 能 够 排 除 尘 笼 排 风 带 纤 维 和 回 棉故障 3 . 能够排除排棉块故障 4 . 能够排除刷棉不净和回棉故障 5 . 能够排除有金属撞击声故障 6 . 能够排除罗拉缠纤维故障 7 . 能够排除打火故障 | 皮棉清理机 常 见 故 障 产 生 原 因 及排除方法 | |
(三) 排除气力 输送及除尘设备 故障 | 1 . 能 够 排 除 物 料 输 送 量 不 足 和 不 均匀故障 2 . 能 够 排 除 除 尘 器 除 尘 效 率 低 和 阻力大的故障 | 1 . 物料输送量不足和不均匀故 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2 . 除尘器除尘效率低和阻力大 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 | |
| 检修设备 | (一) 检修锯齿 轧花设备 | 1 . 能够制定轧花设备检修方案 2 . 能 够 拆 卸 、安 装 和 校 正 轧 花 机 机架 3 . 能 够 组 织 指 导 轧 花 机 各 部 件 的 检修 、安装 | 1 . 轧花设备检修方案制定方法 2 . 轧花机机架的拆卸 、安装和 校正方法 3 . 轧花机检修和安装要求 |
(二) 检修锯齿 剥绒设备 | 1 . 能够制定剥绒设备检修方案 2 . 能 够 拆 卸 、安 装 和 校 正 剥 绒 机 机架 3 . 能 够 组 织 指 导 剥 绒 机 各 部 件 检 修 、安装 | 1 . 剥绒设备检修方案制定方法 2 . 剥绒机机架的拆卸 、安装和 校正方法 3 . 剥绒机检修和安装要求 | |
(三) 检修打包 设备 | 1 . 能够制定打包设备检修方案 2 . 能够检修压缩装置 3 . 能够检修油泵 | 1 . 打包设备检修方案制定方法 2 . 压缩装置检修方法及要求 3 . 油泵检修方法及要求 | |
(四) 检修气力 输 送 与 除 尘 设 备 及加工辅助设备 | 1 . 能够检修皮棉清理机 2 . 能够检修通风机 3 . 能够检修除尘器 4 . 能够检修轴承 5 . 能够检修齿轮和皮带轮 | 1 . 皮棉清理机检修方法和要求 2 . 通风机检修方法和要求 3 . 除尘器检修方法及要求 4 . 滚动轴承检修方法及要求 5 . 齿轮和带轮检修方法及要求 | |
| 选配风机和电动机 | (一) 选配风机 | 1 . 能够进行管径和管网阻力计算 2 . 能够选择风机 3 . 能够安装风机 | 1 . 管径和管网阻力计算方法 2 . 通风机的选择方法 3 . 通风机的安装方法 |
(二) 配置电动 机 | 1 . 能够选配电动机 2 . 能够更换电动机 | 1 . 电动机的选择方法 2 . 更换电动机的方法 | |
| 培训指导 | (一) 培训 | 1 . 能够编制初 、 中级工培训计划 2 . 能 够 实 施 初 、 中 级 工 的 理 论 培 训 | 1 . 应用文写作知识 2 . 培训计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
(二) 指导 | 1 . 能够 指 导 初 、 中 级 工 操 作 、维 护保养棉花加工设备 2 . 能够 指 导 初 、 中 级 工 调 整 、检 修棉花加工设备 | 1 . 应用文写作知识 2 . 培训计划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 | - |
| 基础知识 | 30 | 20 | 10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棉花加工设备 | 25 | 5 | 0 | - | - |
| 维护保养棉花加工设备 | 25 | 0 | 0 | - | - | |
| 调整棉花加工设备 | 15 | 20 | 10 | - | - | |
| 选配气力输送与除尘设备 | 0 | 10 | 0 | - | - | |
| 排除故障 | 0 | 20 | 15 | - | - | |
| 检修设备 | 0 | 20 | 30 | - | - | |
| 选配风机和电动机 | 0 | 0 | 20 | - | - | |
| 培训指导 | 0 | 0 | 10 | - | -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0 | 0 | 0 | - | - |
| 基础知识 | 0 | 0 | 0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操作棉花加工设备 | 40 | 10 | 0 | - | - |
| 维护保养棉花加工设备 | 40 | 0 | 0 | - | - | |
| 调整棉花加工设备 | 20 | 25 | 20 | - | - | |
| 选配气力输送与除尘设备 | 0 | 5 | 0 | - | - | |
| 排除故障 | 0 | 30 | 25 | - | - | |
| 检修设备 | 0 | 30 | 35 | - | - | |
| 选配风机和电动机 | 0 | 0 | 10 | - | - | |
| 培训指导 | 0 | 0 | 10 | - | -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