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
职业编码
4- 12-02-03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或同等学历)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信息通信网络终端设备安装 、配置 、检测和维修等工作的 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 、外,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以语言或文字方式进行有效交流 、表述的能力; 具有获取、 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以及分析 、推理和判断的能力; 具有根据视觉 信息协调 、运用手指 、手臂 、眼睛及身体其他部位迅速 、准确 、灵 活 、稳定地作出反应并完成既定操作的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业务受理 | 1.1客户接待 |
1. 1. 1 能设计 、管理 、规
划各种维修接待业务
1. 1. 2 能设计置换 、 回收
等不同客户需求下的业务受
理方案 |
维修业务的管理规范 |
1.2资料处理 |
1. 2. 1 能分析工单记录数
据的共性问题
1. 2. 2 能根据共性问题制
定优化解决方案 |
数据分析及关键绩效指
标 ( Key Performance Indi-
cator, KPI) 考核知识 | |
| 安装配置 | 2.1软件安装、升级、测试、调整 |
2. 1. 1 能测试 、发现信息
通信终端系统软件在应用中
存在的设计缺陷
2. 1. 2 能撰写应用软件体
验报告, 改进应用软件应用
内容存在的缺陷 |
交 互 式 应 用 软 件 ( Ap-
plication, APP) 的设计思
路及应用基础知识 |
2.2硬件组装拆卸 |
2. 2. 1 能分析信息通信终
端电路板结构的设计缺陷
2. 2. 2 能设计信息通信终
端电路板结构缺陷的解决方
案 |
2. 2. 1 信 息 通 信 终 端 整
机结构设计基础知识
2. 2. 2 信 息 通 信 终 端 的
电路图及电路设计规范 | |
| 维护维修 | 3.1故障分析与检测 |
3. 1. 1 能分析信息通信终
端电路原理图的设计缺陷或
不足并撰写分析报告
3. 1. 2 能组织会诊 、分析
信息通信终端疑难特殊故障 |
信息通信终端疑难特殊
故障现象及分析 |
3.2故障判断与排除 |
3. 2. 1 能制定信息通信终
端出现系统不稳定等软 、硬
件故障的应急预案
3. 2. 2 能快速判断 、排除
中 央 处 理 器 ( Central Pro-
cessing Unit, CPU ) 、 图 形
处理器 (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 GPU ) 、 只 读 存 储 器
( Read Only Memory, ROM)
等主芯片引起的常见故障
3. 2. 3 能 改 进 焊 接 工 艺,
提高 CPU 、 GPU 、 ROM 等
主芯片的焊接质量和焊接速
度
3. 2. 4 能解决计算机辅助
维修中的常见异常故障 |
3. 2. 1 应 急 预 案 管 理 知
识
3. 2. 2 电 路 板 故 障 的 分
析与检修流程
3. 2. 3 BGA 等复杂芯片
焊接工艺知识 | |
3.3维修后终检 |
3. 3. 1 能设计 、部署信息
通信终端整机 、系统测评方
案
3. 3. 2 能将测评数据结果
反馈至厂家的设计 、生产部
门 |
厂家信息通信终端性能
评测方法 | |
| 日常管理 | 4.1工具设备管理 |
4. 1. 1 能 制 定 维 修 工 具、
仪器设备的保养计划和实施
方案
4. 1. 2 能规划不同环境条
件下 、不同市场调研结果条
件下的工作场地维修工具和
仪器设备的配置方案 |
厂家维修工具 、仪器设
备的保养 、更新标准 |
4.2安全生产 |
4. 2. 1 能 设 计 应 急 预 案,
解决数据恢复问题
4. 2. 2 能制定安全事故调
查 、分析、 整改的实施方案 |
基于互联网模式下的数
据安全知识 | |
4.3技术管理 |
4. 3. 1 能根据维修技术文
档撰写故障分析报告
4. 3. 2 能根据技术文档编
制二级/技师及以下级别人
员工作手册 |
基 于 互 联 网 业 务 模 式、
新媒体环境的文本文案撰
写方法 | |
| 培训与指导 | 5.1培训 |
5. 1. 1 能 编 写 二 级/技 师
及以下级别人员的技术进阶
发展规划, 并对相关人员进
行职业规划培训
5. 1. 2 能编写服务满意度
考核培训计划 |
5. 1. 1 二级/技师及以下
级别人员的技术要求
5. 1. 2 服 务 满 意 度 管 理
方法 |
5.2指导 |
5. 2. 1 能撰写信息通信终
端电气级维修培训教材, 指
导三级/高级工、 二级/技师
进行实际操作
5. 2. 2 能指导维修部门对
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
档案管理流程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20 | 20 | 20 | 20 | 2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业务受理 | 20 | 15 | 5 | 5 | 5 |
| 安装配置 | 25 | 25 | 20 | 10 | 10 | |
| 维护维修 | 25 | 25 | 30 | 25 | 25 | |
| 日常管理 | 5 | 10 | 15 | 25 | 20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5 | 10 | 15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 | - | - | - | - |
| 基础知识 | - | - | - | - | - | |
| 相关知识要求 | 业务受理 | 25 | 20 | 10 | 10 | 10 |
| 安装配置 | 30 | 25 | 10 | 10 | 10 | |
| 维护维修 | 35 | 40 | 40 | 40 | 35 | |
| 日常管理 | 10 | 15 | 30 | 25 | 25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10 | 15 | 2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