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烹调师 (火锅料理师)
- 职业概况
- 基本要求
- 职业功能
- 权重表
- 关联政策
职业名称
中式烹调师 (火锅料理师)
职业编码
4-03-02-01(01)
职业技能等级数量
五个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或相当文化)
职业概况
职业定义
从事火锅底料 、汤料 、酱料 、蘸料制作 , 食材加工 、菜品预制 并具备一定餐饮经营 、管理能力的人员。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 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学习和计算能力 ; 具有一定的空间感或形体知觉 ; 动作协 调 , 无色盲 , 无嗅觉障碍和味觉障碍。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鉴定方式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和考生
鉴定时间

鉴定场所设备
基础知识
职业道德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
级) 证书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
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 , 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
格 (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后 ,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
格) 后 ,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职业功能
| 职业功能 | 工作内容 | 技能要求 | 相关知识要求 |
|---|---|---|---|
| 原料加工与鉴别 | -- | -- | -- |
| 原料分档与切配 | -- | -- | -- |
| 原料预制加工 | -- | -- | -- |
| 产品制作和研发 | 1.1锅底制作 |
1. 1. 1 能将现代食品加工
技术与火锅传统工艺结合 ,
指导食品调料工厂进行火锅
底料 、酱料工业化转化
1. 1. 2 能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
创新研发独特味型可批量转
化的火锅底料 、酱料的配方 |
1. 1. 1 工业化生产火锅底
料 、酱料的基础知识
1. 1. 2 批量生产火锅底料
的工艺流程
1. 1. 3 食品保鲜 、添加剂
使用 、储存等相关知识 |
1.2菜品制作 |
1. 2. 1 能制作高端火锅宴
席搭配的凉菜产品
1. 2. 2 能制作高端火锅宴
席搭配的热菜产品 |
1. 2. 1 高端凉菜烹饪方法
的基本特点及运用
1. 2. 2 高端热菜烹饪方法
的基本特点及运用 | |
| 运营管理 | 2.1人员管理 |
2. 1. 1 能搭建连锁品牌的
厨务人员的培训体系
2. 1. 2 能组织实施连锁品
牌的厨务人员的培训方案
2. 1. 3 能制定岗位绩效考
核指标 |
2. 1. 1 连锁品牌厨务人员
培训体系的相关知识
2. 1. 2 连锁品牌厨务人员
培训实施的相关知识
2. 1. 3 绩效考核指标相关
知识 |
2.2生产管理 |
2. 2. 1 能制定火锅企业连
锁化经营的品控体系
2. 2. 2 能制定火锅企业中
央厨房生产加工管理体系
2. 2. 3 能运用连锁品牌进
销存体系 |
2. 2. 1 火锅企业连锁化经
营品控的相关知识
2. 2. 2 火锅企业中央厨房
生产管理的相关知识
2. 2. 3 连锁品牌进销存相
关知识 | |
2.3经营管理 |
2. 3. 1 能制定火锅企业连
锁运营方案
2. 3. 2 能对自营各门店的
财务报表进行比对分析
2. 3. 3 能策划和设计火锅
品牌文化特色 |
2. 3. 1 财务报表相关知识
2. 3. 2 火锅品牌连锁运营
相关知识
2. 3. 3 饮食品牌文化相关
知识 | |
2.4菜单设计 |
2. 4. 1 能根据不同主题设
计火锅宴会菜单
2. 4. 2 能根据宴会规格对
出品锅底 、蘸料 、涮烫食材
及小吃等进行合理搭配
2. 4. 3 能根据季节 、风俗
习惯 、服务对象设计整套火
锅宴会菜单 |
2. 4. 1 火锅宴会的概念、
类型及发展
2. 4. 2 火锅宴会菜单的结
构及运用
2. 4. 3 火锅宴会菜单设计
的原则和方法 | |
2.5厨房布局 |
2. 5. 1 能治理影响火锅厨
房布局的因素
2. 5. 2 能对火锅厨房布局
进行设计 |
2. 5. 1 火锅厨房设计相关
知识
2. 5. 2 火锅厨房相关设备
的使用方法 | |
| 培训与指导 | 4.1培训 |
4. 1. 1 能 对 二 级/技 师 火
锅料理师进行培训
4. 1. 2 能运用现代培训理
念进行培训 |
4. 1. 1 培训的技能技巧
4. 1. 2 现代培训工具的使
用方法 |
4.2指导 |
4. 2. 1 能 对 二 级/技 师 火
锅料理师进行技术指导
4. 2. 2 能设计并指导火锅
技能大赛
4. 2. 3 能指导连锁火锅企
业经营管理 |
4. 2. 1 火锅技能技术指导
知识
4. 2. 2 火锅技能大赛规程
编制知识 | |
| 宴席设计与管理 | 3.1宴席设计 |
3. 1. 1 能根据火锅宴席特
点编制产品实施方案
3. 1. 2 能制定火锅宴席的
服务流程
3. 1. 3 能根据不同人群对
食材进行搭配 |
3. 1. 1 火锅宴席产品的特
点
3. 1. 2 火锅宴席服务的特
点及作用
3. 1. 3 食材搭配基础知识 |
3.2宴席管理 |
3. 2. 1 能组织落实火锅宴
席的产品实施方案
3. 2. 2 能根据火锅宴席任
务匹配服务技能
3. 2. 3 能根据不同食材搭
配合理的营养菜单 |
3. 2. 1 火锅宴席产品实施
流程
3. 2. 2 火锅宴席服务方案
的实施方法
3. 2. 3 营养配餐基础知识 |
理论知识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5 | 5 |
| 基础知识 | 15 | 10 | 5 | 5 | 5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原料加工与鉴别 | 25 | 25 | 25 | 5 | 0 |
| 原料分档与切配 | 30 | 20 | 10 | 0 | 0 | |
| 原料预制加工 | 25 | 15 | 15 | 0 | 0 | |
| 产品制作和研发 | 0 | 25 | 25 | 35 | 40 | |
| 运营管理 | 0 | 0 | 15 | 30 | 20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0 | 20 | 20 | |
| 宴席设计与管理 | 0 | 0 | 0 | 0 | 10 | |
技能要求权重表
| 项目技能等级 | 五级/低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二级/技师(%) | 一级/高级技师(%) | |
|---|---|---|---|---|---|---|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0 | 0 | 0 | 0 | 0 |
| 基础知识 | 0 | 0 | 0 | 0 | 0 | |
| 相关知识要求 | 原料加工与鉴别 | 30 | 30 | 30 | 10 | 0 |
| 原料分档与切配 | 35 | 25 | 20 | 0 | 0 | |
| 原料预制加工 | 35 | 20 | 10 | 0 | 0 | |
| 产品制作和研发 | 0 | 25 | 30 | 40 | 40 | |
| 运营管理 | 0 | 0 | 10 | 20 | 20 | |
| 培训与指导 | 0 | 0 | 0 | 30 | 30 | |
| 宴席设计与管理 | 0 | 0 | 0 | 0 | 10 | |
杭州市居住积分管理办法(试运)
一、为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与人口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及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的积分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的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牵头建设、维护全市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各部门涉及流动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发改、公安、建设、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市场监管、住保房管、城管、文广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教育、司法、民政、国土资源、规划、税务、科委、工会、团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居住证积分材料审核以及积分应用等相关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办法在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负责在相应服务中心设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负责积分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料录入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承担积分审核、积分汇总、积分认定、积分调整、异议核查等工作。 五、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包括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情况。减分指标包括刑事犯罪、行政拘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一票否决指标是指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相关部门在积分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六、基础分指标和加分指标中,同一单项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基础分指标中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分值高的一项进行积分。“住所及居住年限”指标根据不同的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进行积分。减分指标按照减分项目对积分进行累计扣减。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分与加分之和减去扣减积分,最低分值为0分。 申请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七、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告知积分管理制度。 八、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开展模拟积分。 九、申请人可以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积分申请和预约办理。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积分受理窗口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积分申请。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积分申请。用人单位管理部门、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 十、积分受理窗口依托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和信息录入,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积分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系统数据共享和在线审核比对的,应即时通过系统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